视频:渤海漏油事故现场实拍(由国家海洋局提供)
国家海洋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海油渤海漏油事故
网易财经7月5日讯 国家海洋局今日下午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海油渤海漏油事故的详情。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在会上透露,康菲石油公司2011年6月17日下午报告发生漏油事故,当晚国家海洋局紧急接见了康菲石油公司总裁以及中海油的领导,提出了紧急处理事故的要求。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介绍,此次发生泄露的有两个平台,B平台和C平台。其中B平台早是在6月4号早上7点左右就已发现溢油。17日菲公司报告,蓬莱19-3东北方向650米的海面发现不明来源的少量油膜,是由于C平台C20#在17日上午10点半发生小型井底事故。康菲石油当日停止所有平台作业。
李晓明介绍,根据6月4日以来的监测结果,溢油主要覆盖在附近海域,最远影响范围在蓬莱19-3油田西北约60公里。19-3油田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158平方公里,目前已使周围海域840平方公里的1类水质海水目前下降到了劣4类。其中B平台溢油范围覆盖158平方公里,C平台形成了长13公里,宽约100-150米的油带,溢油覆盖范围138平方公里。目前B平台经过减压措施,C平台经过水泥封堵措施,已基本得到控制。
根据今日公布的情况,自6月4日开始漏油,到7月1日正式对外公布,中海油以及康菲石油公司隐瞒该事故几乎达1个月。
此前,有媒体报道,中海油内部人士3日透露,中海油渤海湾一油田发生漏油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由于泄露范围比较小,只涉及200平米左右,对事故海域及相关环境影响较小。
针对中海油以及康菲石油公司的责任情况,国家海洋局人士在会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最高可对康菲石油公司罚款20万元。
此次漏油事故的责任认定上,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表示,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作业者承担所有责任。此次康菲公司被认定为责任者,因此海洋部门只追究该公司的责任。王斌表示,中海油的责任要根据其与康菲签订的合同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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