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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新天科技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费战波及费占军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4,230.80万股,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4.64%。自新天科技前身新天有限成立以来,费战波及费占军合计持股比例一直维持在50%以上,并持续实施了对新天有限及新天科技的控制、管理,为新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新天科技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费战波及费占军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4,230.80万股,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4.64%。自新天科技前身新天有限成立以来,费战波及费占军合计持股比例一直维持在50%以上,并持续实施了对新天有限及新天科技的控制、管理,为新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费战波和费占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30.80 万股,持股比例为74.64%。费战波和费占军均为中国籍,费战波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费占军无境外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