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医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医药产品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同时,医药产业又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它们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目前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正处在探索阶段,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有一个逐步制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由此将对医药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产生较大影响。为配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国家已经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本公司生产的通心络胶囊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国家医保甲类目录、参松养心胶囊已列入国家医保甲类目录,芪苈强心胶囊、养正消积胶囊、津力达颗粒及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片剂均已列入医保目录。公司后续产品能否列入医保目录,或国家对医保目录所含产品的调整将影响公司产品销售。
(二)环保政策及其变化引致的风险
本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性排放物和噪声,如果处理不当会污染环境,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不良后果。虽然本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上述污染性排放物进行了有效治理,使“三废”的排放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使本公司支付更高的环保费用。另一方面,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三废”污染物的排放将会加大,从而增加环保支出,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国家环保政策的变化及新项目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本公司的环保风险。
(三)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2007 年3 月16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内、外资企业将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将统一调整至应纳税所得额的25%。同时,新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8年11月,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税局、河北省地税局向本公司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813000042),经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同意,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减按15%税率征收;若2011年、2012年公司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未取得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同意减按15%税率征收,则按照新税法规定,将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