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是钢铁工业的重要原料,近两年我国焦炭生产量和消费量始终在3亿吨以上。焦炭的市场化程度很高,价格波动幅度巨大,山西焦炭价格曾经从2007年底的1500元/吨一路涨至2008年夏季的3200元/吨,随后又跌回至2008年末的1300元/吨,现货企业规避风险的需求很强烈,开展焦炭期货交易具有重要意义。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从2007年开始储备研究焦炭品种,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焦炭期货合约的设计工作。
一、合约设计原则
1.为现货市场服务的原则
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的基础,期货合约设计应该符合现货贸易习惯,以避免不必要的交易和交割成本,使期现货价格具有高度相关性,保证套期保值交易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设计焦炭期货合约的质量标准时,我们注意体现焦炭的大品种特点,使期货合约和规则与焦炭现货市场相适应。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统计,2009年全国焦炭产量总计约为3.55亿吨,其中90%为冶金焦炭,用于高炉炼铁。因此,我们选择冶金焦炭作为期货交易标的,并在分析现货市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国标的各项指标数值做了相应调整,从而尽可能贴近现货市场实际情况,符合现货生产、流通、消费等基本运作方式。
2.与产业发展趋势相结合的原则
焦化产业具有“两高一资”的特点,既受到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也受到国际经济发展大趋势的影响,未来将不可避免地出现结构性调整和变化。从近年来钢铁和焦化行业的情况看,冶金企业正在向规模化和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与此相对应的,大型钢铁企业所属焦化厂和拥有资源优势的煤炭企业所属焦化厂在快速发展,这两者所占据的市场份额会越来越大。业内专家预测,未来独立焦化企业的销售对象将以中小型钢铁企业为主。因此,焦炭期货合约的设计方案在考虑目前主流贸易需求的同时,也为将来焦炭行业调整预留了充足的空间。
3.体现方便简洁的原则
期货合约质量指标体系及升贴水的设计应力求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由于原料炼焦煤质量存在差异,加工工艺水平和合同要求不同,焦炭现货贸易合同对部分指标设置一定的取值范围,并设置相应的奖惩条款,而期货合约可以通过升贴水的设置来反映这种需求的差异。为了充分考虑投资者的交易习惯,体现期货合约简洁的特点,我们对部分指标以及升贴水进行了简化。比如,针对反映焦炭核心价值的灰分、硫分和强度指标,按照现货贸易习惯设置升贴水,对符合主流的、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高炉需求的焦炭设置奖励性贴水,对不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高炉需求的焦炭设置惩罚性贴水,从而使指标体系不仅清晰,也使期货价格指导意义更强,以使期货市场更好地为产业服务。
4.兼顾公平和均衡的原则
在设计合约交割质量标准的过程中,我们既要考虑卖方焦化厂的生产现实,又要考虑目前流通中各个环节的品质变化以及买方钢铁厂的使用要求。特别是对于焦炭现货市场来说,作为卖方的焦化厂数量较多,而作为采购方的钢铁厂对焦炭质量有个性化需求。为了有效平衡交易双方力量,促进交易顺畅,相关制度的设计必须兼顾双方的利益和需求,以双方参与交易和交割方便为前提。
二、交割质量标准
我所选择冶金焦炭作为期货合约标的,并参照冶金焦炭国家标准GB/T 1996-2003设计了期货交割质量指标体系,包括10项指标,分别为:灰分Ad、硫分St,d、挥发分Vdaf、抗碎强度M40、耐磨强度M10、反应性CRI、反应后强度CSR、全水分含量Mt、粒度和焦末含量。其中,灰分Ad、硫分St,d、抗碎强度M40、耐磨强度M10、反应后强度CSR、反应性CRI为升贴水指标,全水分含量Mt用作扣重,粒度、焦末含量与挥发分Vdaf作为限定性指标。总体设计思路如下:
1.按照主流贸易焦炭定位合约标准,兼顾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数据,我国重点钢铁企业高炉炉型大部分在400-3000立方米之间,这部分高炉的数量占全部的70%,产能占全部的73%。据调研了解,我国焦炭贸易最为活跃的区域集中在河北、山东、山西和天津等地区,这一区域的独立焦化厂和钢厂都比较多,将成为焦炭交割区域,目前该区域钢厂炉型大多在500-2000立方米之间,其中1000立方米以下、1000-2000立方米之间的高炉产量分别占总体的40%和35%,很多钢厂没有自建配套焦化厂。因此,我们兼顾当前中小高炉仍占较大比重的现状,以及高炉未来将实现大型化的发展趋势,把焦炭合约标准品定位于满足1000-2000立方米的高炉使用,并且可以作为2000立方米以上高炉的辅助用焦炭,替代品可以满足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的使用要求。
2.在灰分和硫分指标上设置倾向性的贴水
大型高炉对灰分和硫分指标的要求并不苛刻,焦炭标准品可以满足1000立方米以上的高炉使用,甚至可以用作2000立方米级别高炉的搭配用焦。在交割区域内,1000立方米以下的炉型仍然占较大比重,这些中小高炉对灰分和硫分要求非常宽松。另外,优质炼焦煤资源的稀缺也导致市场上还存在较多灰分和硫分较高的焦炭。然而,这两个指标直接关系到钢厂的炼铁成本,指标值的变化应该在升扣价上有所体现。因此,我们将灰分和硫分指标适当放松,允许替代品的焦炭参与交割,并且从兼顾当前主流焦炭和未来发展趋势这两个角度出发,设计具有倾向性的贴水。我们照顾1000-2000立方米高炉的需求,鼓励灰分在(12.5,13.0]区间、硫分在(0.65,0.70]区间的焦炭交割,设置奖励性贴水;考虑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的需求,对于灰分在(13.0,13.5]区间、硫分在(0.70,0.75]区间的焦炭,虽然不限制其参与交割,但是也不鼓励其参与交割,因此设置较为严厉的贴水。考虑到优质焦煤日益稀缺,市场对灰分在(13.5,14.0]区间、硫分在(0.75,0.80]区间的焦炭也有需求,这部分焦炭虽然可以参与交割,但是要承受非常大的贴水。
3.针对强度指标整体设置固定的贴水
由于高炉容积逐渐增大,焦炭的骨架支撑作用越发显著,钢铁企业普遍关注焦炭的冷态和热态强度指标,所以对于反应后强度CSR、反应性CRI、抗碎强度M40指标,期货交割标准品相对国标有所提高,使其能够适应1000-3000立方米高炉的需求。考虑到1000-2000立方米高炉对CSR、M40和M10指标的要求不高,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要求更低,市场上还有大量强度指标低于国标一级、甚至贴近二级低限的焦炭,因此,期货交割质量标准针对上述4项指标做适当调整,M40放松至“一级半”的水平,M10放松至贴近二级低限,CSR放宽至一级低限,CRI放宽至“一级半”,允许这些焦炭用于替代交割,由于这些冷态和热态强度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针对这些替代品实行整体性的贴水,有一项达不到标准品要求与多项同时达不到标准品要求同样对待,都设置-50元/吨的贴水,同时出现多项时不重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