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2月31日讯 据深交所发布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应在2011年4月30日前披露完毕。
上市公司预计在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0年度报告的主板公司和中小企业板公司,深交所自2011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0年度报告的创业板公司,深交所于2011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一天予以警示后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预计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或者扭亏为盈但未进行业绩预告,或预计2010年度经营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盈利预测差异较大的,应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
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2011年3月和4月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在
深交所要求,在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买卖公司股份遵守有关规定,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