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于2003年8月26日公布了拟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可转债融资方案,从此引发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其中机构投资者的反应尤其激烈。市场在不久以后就传出招行公布可转债方案后遭到基金集体进行砸盘的说法,但众家机构的基金经理们却对此坚决否认。
招商银行发布公告定于2003年10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共召开了5个小时,众家基金机构会后发表了《部分流通股股东关于对招商银行股东大会通过发债议案的联合声明》,并对可转债议案最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深表遗憾。银监会于2003年12月发布《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
2004年,招商银行发布新方案中,可转债规模缩小到65亿元,同时增加定向发行35亿元次级债。另外,招行董事会还对可转债发行条款进行了折中性修改。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浮动空间由原先的0.1%至15%变更至2%至20%;在可转债发行后的前三年内,不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
11月29日,招商银行可转债11月29日顺利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