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6日,宝钢集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增资重组八钢协议,宝钢集团增资30亿元重组八钢,4月28日,宝钢集团新疆八钢公司正式揭牌,八钢成为宝钢集团控股公司。宝钢集团持有宝钢集团八钢公司69.56%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进而成为八一钢铁的实际控制人,在八一钢铁拥有权益的股份为31319.58万股,占八一钢铁已发行股份的53.12%。
宝钢集团重组八一钢铁集团,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因为它是我国钢铁行业第一例成功的跨地区并购,标志着中国钢铁企业跨区域的资产重组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业内人士指出,宝钢收购八一钢铁的模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需求,对钢铁行业的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具有极强的示范意义。
2010年8月3日,宝钢集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签署了《关于加快新疆钢铁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在十二五期间,宝钢将再投入300亿元人民币,用于八钢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使八钢在十二五期间达到年产钢1000万吨的能力,成为中国西部乃至中亚地区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9日,宝钢集团的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被宝钢收购时,八一钢铁的产能仅35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