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原副行长、现任顾问刘克崮
网易财经10月30日讯 国开行原副行长、现任顾问刘克崮今日表示,在中国发展农村金融,不要倡导大银行直接做农村的小业务,这是不大符合实际的。应该倡导中国发展大、中、小和微四个层次的金融机构。
刘克崮举例,“比如说全国可以有二三十、三四十个大型银行就够了,在省一级有数百家银行,省一级和大城市。然后在县一级,中国有2000多个县,一个县四五十万人口,在这个层次上发展小金融机构。中国还有十几万个乡,数十万个乡,上万个社区,在这里发展社区银行和乡村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
他认为,按照这个机构四个层次来发展机构体系,需要相应的监管要相适应,就是监管模式应该是两级三层。中国至今的监管模式是中央大一统,对于国土这么庞大十三四亿人口的市场活动以及未来成千上万家的小中金融机构的活动来说,这种监管体制是不适应的。
刘克崮认为,从法律上来说,监管体制应该是两级,一级国家、中央,一级30多个地方政府,授予他们正式的监管责任。省里的监管实际上应该再下一个层次,具体的方式,各省市可以依据不同的情况来探索。未来财政也在推动省直管县的改革,未来政府的级次应该以三级为主,市的级次要淡化,乡的级次也要淡化,监管可以形成国家、中央、各地省以及市、县三个层次。
以下是发言实录:
主持人(刘未鸣):非常感谢欧紫兰·努德拉莉女士。接下来有请中国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原副行长刘克崮先生发表演讲。
刘克崮:各位先生、各位女士,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我来自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原来的副行长,现在的顾问。国家开发银行在十几年中主要重点做国家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些骨干的产业,从04年开始,我们大规模的进行了国际合作的投资项目,目前开发银行的总资产是接近5万亿人民币,大体是8千亿美元,是世界银行、亚行、欧洲复兴银行的资产总和,我们现在海外的外汇贷款的余额是1300亿美元,同时我们大量做了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基层金融业务、中小企业贷款、低收入人住房、大学生的助学贷款。今天和大家交流一下我们在中小企业融资、农村金融这方面的体会。希望和欧洲的专家和学者们进行交流。
我说的题目是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以及农村金融,我起的名字叫中国草根金融体系的建设问题。中国的草根经济体系服务对象是什么?是中国的草根经济体。中国的草根经济体是谁?是四个组成部分。第一,中国有五百多万的小企业;第二,中国有400多万的微型企业,这合计接近1000万的小企业是在国家工商管理机构中正式注册登记的。其中我们有三千万的个体户,个体户的概念就是自己投资、雇佣少部分的员工,在国际上这也就是微型企业,大概有4000万。从国际通行的概念,这种4千万的个体户或者叫微型企业与正式注册登记的将近一千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合计中国大概有小型微型企业4千万户。此外,中国有众多的从农业社会向城市化转移的过程中,目前还有2亿的农户。我说的中国草根经济体大体就是小企业、微企业、个体户、农户2.4亿。
中国的银行业在几十年新中国发展过程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目前全球排名前10名的最大的银行,中国就占了三个,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也有的统计占了4个,还包括农业银行。但是中国的金融规模有一定的体量,它的质量和服务的层次多样化以及产品的多样化,或者说是金融深化的程度是比较差的。中国的大企业、中企业和政府背景的融资平台在中国获得资金是比较容易的,但是中国的农民、中国的个体户、中国的小企业和微企业在中国获得资金是十分困难的。在这方面我提出一个构想,就是要建设中国的草根金融体系,服务于2.4亿的农民、个体户和微企业的金融体系。这之中就要和欧洲的朋友、同行、伙伴们进行充分的交流和学习,我借这个机会非常感谢国家开发银行多年和欧洲复兴银行EBRD和德国复兴银行KFW以及感谢德国的小、微金融咨询机构IPC等机构和我们多年的合作,促进我们吸取国际经验,探索中国式的微型金融、普惠金融、草根金融、基层金融这些口径里的合作。我认为中国的草根金融体系建设大体是三个支柱、两个支持。
第一,要有独特的适应于农户和小企业的金融产品;第二,要有提供产品的小型和微型的机构,很大的国有的商业银行很难深入到农村、深入到社区为大众服务,需要发展一些小型的、微型的金融机构,甚至非正规金融机构,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在孟加拉是属于乡村银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其实就是社区银行。在这方面中国基层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是比较差的。第三点,为他们提供良好的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但是一个小金融机构,只有几十人的小金融机构很难去单独的办员工的培训、产品的开发、IT管理的软件、自创,这都是十分困难的,要给他们通过社会化的方式提供这种金融运行基础设施的服务,包括征信系统、IT建设、产品开发、人员培训等等,我认为中国的草根金融体系要由这三部分作为支柱来构成,就是机构、产品和配套服务。
同时中国草根金融的发展要有两个重要的支持,这要有政府的出面:第一,它要有适应于草根金融发展的金融、货币、财税等各方面的以及信贷管理各方面的政策支持;第二,它要有适于基层小、微型金融机构和准微型机构运行的监督管理体系。任何金融活动都是危险的交易,对任何的金融活动都要有严格的监管和控制。我们看到美国的金融业十分的发达,但是他们对于金融的活动,特别是一些新产品、衍生产品、抵押房贷等监管是忽略的。因此,这是构成08、09年全球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所以,在中国发展草根金融,大量的发展一批基层的金融机构就需要有深入到基层、渗透到基层的监管体系。
在产品方面,我可以概括全球适于基层金融的产品大体有四类:一类是孟加拉模式,叫小组联保,这是适合亚洲的农村和基层社区;无法鉴定,他们没有抵押物、没有土地、没有房产,特别是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集体的,没有抵押物,这样就依靠个人的信用,个人的信用很难鉴别,于是就让他们互保,互相进行信用评审,这一点成功的是孟加拉的乡村银行,以及印尼人民银行,中国人现在的代表是中国扶贫基金会以及一部分的信用社,还有农村的一些其他的NGO组织来做的。第二类是个人信贷,就是国家开发银行和EBRD和IBC合作,我们和包头商业银行和台州商业银行以及重庆、九江、贵州等12个商业银行合作做的个人信用贷款模式。这个模式我们非常感谢EBRD的支持,是银行的支持,以及德国政府的赠款给予了支持,非常的感谢,这种合作已经把欧洲个人信用贷款的模式与中国的土壤相结合,已经生出了扎根于中国的土壤上,我们现在典型代表是包头商业银行,已经在包头之外中国其他的地域在迅速的发展这种模式。第三类是以计算机、IT系统、社会信息、自动搜集和软件自动审批的信息系统自发的审批模式。过去搞得比较好的是美国的复国银行,现在中国出现了网络的自动软件审批的微贷款,代表就是阿里巴巴网,阿里巴巴网和建设银行等大型机构进行了良好的合作,可以大批量的自动审批小贷款。另外还有民间金融,政府不必管,它依托于民间的个人信用关系,熟人的脸面,熟人圈中自发来运作,是民间的金融。这四个方面,我觉得在政府的政策,国家的监管体系建设以及为他们提供公共服务和对他们自身的准入以及管理建设方面,我们都非常希望和欧洲各个国家、各个银行同业和政府有关方面进行深入的交流。
第一,特别是在产品的技术运作上,应该进行一些交流。第二,中国人过去忽视和一些亚洲国家和欧洲国家做得比较好的,就是要对小金融机构提供批发供资服务。因为小金融机构储蓄能力很低,有的小金融机构,比如说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资金能力,自己的资本金很有限,而中国从08年,从05、06年试点,08年大规模的、较大规模的扩大试点,目前已经发展到一千多户小额贷款公司,他们自己的资本金1个亿,一个季度、三四个月就放完了,按照政策规定,可以获得银行融资支持,那么有2个月也放完了,后续的资金怎么供应,我建议采用国家指导下的大金融机构,披出一部分建立独立的批发供应资金的独立机构,它的运作上可以参考德国复兴银行KFW的方式,据我所知,前几年,KFW做小企业贷款的比重占总贷款的比重大约40%左右。采用的方法是国家给予它一种信用的保证,所以在社会上发金融债,发的这部分债是免税的,这样可以以较低的融资对向微企业、农村、社区发放贷款的小金融机构给它批发性的供应资金。这种方法我认为是很适合中国的模式。所以现在这几年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农行、中行、工行等都在不同地区开始进行了批发性供应资金的服务。我认为批发供资的机构还可以取得另外一项功能,就是帮助政府间接的来对众多的小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进行业务的监管。国家正规的监管机构远离基层,无论是中央还是省,而大金融机构、中金融机构,他们把钱给到小金融机构,这样他就要回收,特别是信贷要回收,这样它对于小金融机构合作伙伴的选择和对小金融机构批发供资之后的资金回收都是十分关注的。所以小金融机构这种合作伙伴的一举一动就自然的要关心,这样政府监管部门可以对小金融机构一些日常的金融活动的信息搜集,这样的功能以及指导和监督的部分功能委托给这样的资金专业批发供资机构,可以缓解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没有能力或者能力比较弱对基层、乡村银行和城市社区银行的监督管理。只有我们把乡村银行、社区银行和其他各类的小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这样社会各方面才能够放心让这些小金融机构来发展。
此外,我有一个观点,就是在中国这么大,不要倡导大银行直接做农村的小业务,这是不大符合实际的。应该倡导中国发展大、中、小和微四个层次的金融机构,比如说全国可以有二三十、三四十个大型银行就够了,在省一级有数百家银行,省一级和大城市。然后在县一级,中国有2000多个县,一个县四五十万人口,在这个层次上发展小金融机构。中国还有十几万个乡,数十万个乡,上万个社区,在这里发展社区银行和乡村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按照这个机构四个层次来发展机构体系,这样我们的监管要相适应,就是监管模式应该是两级三层,中国至今的监管模式是中央大一统,对于国土这么庞大十三四亿人口的市场活动以及未来成千上万家的小中金融机构的活动来说,这种监管体制是不适应的。我认为从法律上来说,监管体制应该是两级,一级国家、中央,一级30多个地方政府,授予他们正式的监管责任。今天到会的有二三十家地方政府的金融办公室主任,这项光荣任务我认为他们是有能力承担的。那么,一个省又很大,所以省里的监管实际上应该再下一个层次,具体的方式,各省市可以依据不同的情况来探索。未来财政也在推动省直管县的改革,未来我们政府的级次应该以三级为主,市的级次要淡化,乡的级次也要淡化,监管可以形成国家、中央、各地省以及市、县三个层次。
最后,为了促进中国草根金融体系的发展,我认为国家、中央应该采取一些有利的措施来推动这项工作,主要在组织上是两个方式。第一,仿照国务院中小企业领导工作小组的模式来建立中国基层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设立在人民银行,由监管单位来推动业务,这是不顺的,监管的职责是要看着他们,不要出毛病,以谨慎为先。业务的发展,应该把住大方向,积极的去推动,推动发展的和实行监管的,适度分离是有好处的。我建议中央的基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放在人民银行。同时,建立一个半民间的官方指导下人行、银监、工信部、财政部等等指导下的草根金融协会来同业进行交流、互助,包括和我们的欧洲同事、朋友们的交流。最后国家统计局和工信部以及人民银行、银监会应该解决中国的草根经济体和小微型金融、草根金融、基层金融业务的指标体系和统计划分问题,把中小企业切出来,把中归到大,大中企业和小微企业分为两大类,然后统一让出,大企业、中企业、小企业、微企业、个体户、农户。相对于这些经济体在贷款上、融资上、保险上分为大融资、中融资、小融资、微融资、农户融资、金融,这样在统计上切出来,才易于我们观察、了解、分析和推动基层草根金融和草根经济体。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