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4日 印花税下调至1‰
为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2‰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中国股市自1990年6月28日深市首先开征印花税以来,截至2005年,已近14年,中间印花税率曾经有过数次调整,印花税率变动时形成顶部的有以下几次:
①、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确定按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时,这一带就明显形成反弹头部,此后指数从1100多点跌到300多点。
②、1997年5月12日印花税率由0.3%提高到0.5%,更是在当天就形成大牛市的顶峰,此后股指下跌500点,跌幅达到30%多。
③、1998年6月12日印花税率由0.5%调低至0.4%。这本来是个利好,但从走势图中可以明显的看出,这里也形成了头部,此后股指调整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