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5日 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2004年10月25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机构可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参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的比例,按成本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本公司上年末总资产规模的5%;选择以绩优、蓝筹、流动性强、财务状况稳健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的指数作为股票投资基准。
2004年10月25日 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2004年10月25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机构可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参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的比例,按成本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本公司上年末总资产规模的5%;选择以绩优、蓝筹、流动性强、财务状况稳健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的指数作为股票投资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