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们每年还是为立法支付数百亿美元的事实,认为立法委员的态度会有如此大的影响似乎显得很奇怪。但是美国和外国立法的历史说明,我们对立法者的看法,以及他们对自己的看法,对他们的工作有深远的影响。政治科学家丹尼尔·卡朋特(Daniel Carpenter)在《尊严和权力》(Reputation and Power)一书中讨论了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一直都能进行有效管理的机构的例子),认为FDA成功的关键在于员工始终专注于保护和提高自己在能力和警惕上的尊严。这种尊严反过来也使FDA监管的公司更愿意尊重他们的权威。但是这是极少的成功例子。在大部分其他的例子中,随着立法的思路变得更不合法,立法委员就变得更加没有权威,而公司也会愈加地忽略他们。
社会心理学家汤姆·泰勒(Tom Tyler)已经证实,人们对法律的合法性的接受是服从该法律的关键因素。因此改革系统不是创立新的法律,而是提升法律和立法委员的地位。投入更多的资金不会有伤害。正如保守的经济学家乔治·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和盖瑞·贝克尔(Gary Becker)指出的那样,给立法委员提供有竞争力的薪水(就如全球最为清廉和高效的新加坡),将会吸引有天赋的人才并且减少贪污的动机。这也会说明立法者工作的价值。这很重要,因为政治理论家菲利普·佩蒂特(Philip Pettit)和杰弗瑞·贝伦南(Geoffrey Brennan)已经证实“尊重的经济(the economy of esteem)”在使公众服务运作上是重要的。给立法委员提供士兵或者消防队员那样的有尊严的奖赏,将会使他们更容易为共同的目的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