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4月20日讯 美国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主保罗·克鲁格曼在本期《纽约时报》杂志撰写文章,全面分析美国新倡导的“绿色经济”的。他说:“环境经济学家之间有大范围的共识,也就是用市场手段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威胁。具体说来则是对CO2的排放进行定价,这是事半功倍的手段。但是到底是应该立即展开对话,还是在接下来几十年来逐步推进,大家还没有形成共识。” 对于中美气候变化的博弈,他指出如果中国不履行减排目标,美国可能会向中国进口商品征收炭排放税。这可能继激化中美贸易摩擦。
阅读全文如下,原标题:打造绿色经济 (Building a Green Economy)
如果我们听从气候学家的说法——尽管我们对他们的看法有诸多质疑,但还是应该倾听——那么我们早就应该采取措施来减少CO2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了。气候学家认为,如果我们继续对现状无动于衷,那么我们就会面临全球变暖,最终会遭遇灭顶之灾。为了避免世界末日的发生,我们必须切断对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的依赖。
但是,大规模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却又不伤及经济,这可能吗?
和针对气候变化本身的争议一样,经济学家之间对气候经济学的争论和大众媒体上的争议是有很大区别的。读者也许会有印象,是否可以在不严重破坏经济的前提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一问题上有很多怀疑。事实上,一旦过滤掉特殊利益集团发出的干扰声音,我们就会发现环境经济学家之间有大范围的共识,也就是用市场手段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威胁。具体说来则是对CO2的排放进行定价,这是事半功倍的手段。但是到底是应该立即展开对话,还是在接下来几十年来逐步推进,大家还没有形成共识。
接下来,我会给出一个气候变化经济学的简短调查,更准确地说,是减少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我会试着展示具有相当共识的领域,也会列出有极大争议的地方。但是,首先要介绍一下环境保护经济学的基础知识。
环境经济学101
如果说经济学有一个中心思想的各方面,那么它就是成年人之间彼此达成一致,而且交易双方都得到了好处。如果小饰品的价格是10美元,同时我把它买了下来,那么原因肯定是它对我的价值超过了10美元。如果你以10美元的价格销售,那么肯定是因为它的成本低于10美元。因此买卖对于双方都是有利的。除此之外,一些详细的分析表明,如果饰品市场上的竞争是有效的,那么最终价格会和销量和生产量的比值一致,最终结果是最大化买卖双方的总收益。自由市场是“有效率的”,它在经济学中含义正好和字面意思相反,意味着没人能够在不使他人变贫困的情况下致富。
现在,效率并不是一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没有任何理由假设自由市场最后会产生公平或正义。因此市场效率不会对我们是否应该拥有一些有保障的医疗保险,或者是否应该救助穷人等问题起到任何作用。但是基础经济学的逻辑是通过“市场之后”的干预来实现社会目标。也就是说,应该让市场发挥作用,使其有效地利用国家的资源,然后利用税收和转移来帮助市场所忽略的人。
但是如果两个人之间的交易给交易过程之外的人带来了代价怎么办?比如你生产了饰品,我买下它,我们之间确实互惠互利,但是在生产饰品的过程中向其他人的饮用水中排放了有毒物质,这又该怎么办?当存在“负面外部性”——经济活动的双方给交易之外的人带来了代价——的时候,任何假设市场经济自身会做出正确行为的理论都是胡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环境经济学就是为了回答这些问题而应运而生的。
一种解决“负面外部性”的方式就是制定法规禁止,至少是限制给其他人带来高昂代价的行为。这也是我们在上世纪70年代首批环境法案出台时采取的方式:汽车要达到尾气排放标准;工厂要限制污染物排放等等。这种方式起到了效果,美国的空气和水源随后的几十年里干净了很多。
直接的法规对某些情况有效,但对另外的情况则完全无效,原因是它不具备灵活性和创新性。上世纪80年代最大的环境问题——酸雨——就是典型例子。发电厂排放的硫化物和雨水混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对生物有害的酸雨。1977年,美国首次试图解决这个问题,而方法是所有新发电厂都要把硫化物从排放的气体中去掉。强制所有电厂执行该标准是不可能的,因为改造一些老电厂的代价极其高昂。然而,通过让新电厂执行法规,政府就有机会比较容易地实现污染控制的目标。但是,政府实际上对电力工业缺乏掌控,同时又要对每个企业进行特定的指导,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让我们看看前人怎么解决的。20世纪早期的英国教授阿瑟·塞西尔·庇古(Arthur Cecil Pigou)在1920年写的《福利经济学》通常被看作环境经济学的开山之作。
庇古现在已经被人们当成繁复的环境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但是有点让人吃惊的是,他实际上并没有强调污染问题。他用于开始讨论的例子不是伦敦著名的大雾(实际上是大量的煤炭燃烧后产生的酸雾),而是一个在当时看起来很矫情的例子:“土地所有人的禁猎活动,其中包括窜到别人土地上的兔子”。但是不用介意这个,他想表达的是一种原则:向别人施加了无回报的代价的经济活动并不总是应该被禁止,而是不应被鼓励。在大部分情况下,约束这种活动的正确方式是对其进行定价。因此庇古建议,造成负面外部性的人应该交费,体现自己给别人施加的代价,这后来变成了庇古税。庇古税的最简单形式就是排污费:任何向河流排放了污水,或者向天空排放了废气的个人都必须根据自己排放量按比例缴纳一定的费用。
庇古的学说在长达半个世纪内无人问津,因为经济学家正在解决更为紧要的问题,比如说大萧条。但是随着环境法规的出现,经济学家重新打开了尘封的庇学说,并开始发展“基于市场的”的解决方法,以此刺激私人企业。用价格来限制污染和用法律进行“命令和控制”是完全相反的两种办法。
许多环保主义者对这种想法的第一反应是反对,这大多是出于道德层面的考虑。他们觉得污染是一种犯罪,而不是一种交了足够的钱就可以进行的商业活动。除了道德方面的顾虑之外,对市场手段是否可以减少污染也有很多质疑。即使在今天,庇古税的例子也很少。我能找到的最成功的例子是荷兰对排放含有机物的废水进行收税。
相反地,大多数经济学家认同的是一种多少有些类似的变体:一个可交易的排放许可系统,也就是排放限制和配额交易。在这种模型中,对特定污染物,比如硫化物的排放许可是有限的。如果某家公司想排放超量的污染物,就要到市场上去购买许可。同样,如果一家公司拥有的许可超过了自己的排放量,就可以到市场上去出售多余的许可。这会促使每家公司都减少污染,因为如果公司能减少排放,那么就不用购买大量许可;如果卖家能减少污染,就可以卖掉更多的许可。事实上,排放限制与配额交易系统能起到庇古税同样的作用,其许可证价格就相当于对污染征税。
在实际操作上,排污权交易与污染税之间有两处重大不同。一是两种体系产生的不确定类型不同。如果政府强行征收污染税,污染者知道自己必须付出的代价是多少,而政府不知道他们制造的污染有多大。如果政府强行规定上限,那么政府知道污染的数量,而污染者不知道排放污染物要付出的代价。另一重大不同是与国家税收有关。排污税是一种向为政府纳税的单一生产者征收的成本税。排污权交易有一点复杂。如果政府仅仅拍卖许可权和收税,那么,排污权交易很像是一种税。然而,排污权交易往往将许可权交给现有的游戏参与者,潜在的税收将流向企业而不是政府。
从政治角度来看,把许可权交给企业绝对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它可以提供一种部分补偿某些企业的途径。如果一项严格的气候变迁的政策出台的话,这些企业的利益就会受到影响。这会使立法变得更切实可行。
这些政治上的考虑可以说明为什么对于酸雨难题的解决要采取排污权交易的形式以及为什么要把污染许可权自由地分配给能源公司。去年年底,美国众议院通过的众议院立法草案毫无价值。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而建立的排污权交易机构开始向企业分发许多许可权,但是后来拍卖的数字直线上升。很难想象一种涉及面广的排污税能维持多年不变。
这并不是说实施排污税是完全不可行的。最近,有一些参议员提出了一套混合解决方案的建议。一部分经济实体采用排污权交易方式,另一部分则采用征收碳排放税方式——主要针对石油和天然气。政治家的思维似乎可以这样解释:石油企业认为如果消费者知道石油的高价格里直接包含排污税的话,他们是不会抱怨的。
不管怎样,有经验表明,通过市场手段来治理污染物排放会束缚生产。前几年的酸雨现象足够证明这一点。1990年颁布的《清洁空气法》提出了排污权交易机制。在这个机制下,能源厂家可以买卖排放二氧化硫的权利,让单个企业在新的限度内经营自己的业务。毫无疑问,经过一段时间,能源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几乎减少了一半,所花费的成本比最乐观的估计还要低很多。电价不升反降。酸雨现象不再是大的问题,但是从长远意义上来讲,这个问题并没有减轻。最终的结果似乎表明:只要我们决心去做,环境问题是可以找到解决办法的。
所以我们可以下结论了,对吗?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是一个经典的负面外在形式——用尼古拉斯·斯特恩的话来说是“全球最大的营销失败”。 他就这一课题向英国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教科书经济理论和实际经验告诉我们: 应该利用政策来阻止导致负面外在形式的种种活动;从宏观上看,依靠市场手段是最佳的选择。
对气候的忧虑
这篇文章要谈的是气候经济学,而不是气候科学。但是在我们涉及经济学之前,有必要就科学争论的现状明确三个要点。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保罗·克鲁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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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