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8日讯 中国人寿晚间发布09年业绩修订公告,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于2009年12月22日颁布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2009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进一步测算,预计2009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08年同期业绩增长200%以上。
中国人寿2008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68亿元,据此粗略测算,中国人寿2009年净利润将达300亿元以上,每股收益超过1.06元。相较前次发布的业绩预增50%公告,实行会计新规对国寿的业绩增厚幅度超过150亿元。
中国人寿表示,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公告2009年净利润预增50%以上,因当时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在该公告中说明“本次公布的2009 年年度业绩预增情况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公司将在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影响进一步确认后,及时进行后续补充披露”。
2010年2月26日,中国人寿董事会决议变更境内财务报告会计政策。根据董事会确定的会计政策,公司对2009年年度业绩进行了进一步测算,得到上述相关数据。
今年1月5日,保监会发布的2009年1号文件《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包括境内、境外上市保险公司在内的所有保险公司,在编制2009年境内外财务报告时,均须“统一执行,一步到位”地对目前导致境内外会计报表差异的各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保险业的最新财务准则与现有准则最主要的差异有三点:保费确认方法、递延保单获得成本(DAC)和准备金评估利率等。据悉,会计新政对除DAC之外的两点差异作出了“修订”,换言之,新财务准则将执行新的保费确认方法与新的准备金评估利率。市场预计,保险公司将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计提保险责任准备金,即根据市场化原则,参照国债利率水平计提准备金,约在4.25%至5.5%之间。此前,保险业执行的是保监会2.5%的评估利率标准计提责任准备金,而评估利率越高,准备金计提越少,留存利润就越多;反之,准备金计提越多,利润减少。
此前东方证券保险业分析师王小罡对网易财经表示,上市险企09年的净利润将受正面影响。而净资产方面,中国人寿受益程度最大,中国太保影响略偏正面,中国平安基本实现平稳过渡。海通证券则表示,中国人寿最大优势是不存在高利率保单(已剥离给集团),净资产质量最高,因此会计新规定对公司没有负面影响,反而使得公司净利润向H股靠齐,净利润有较大幅度上升。这也是公司近2个多月股价在保险股中表现最强的原因。中银国际则认为,预计新会计准则下公司2009年将实现净利润285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