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6 15:13:47 来源: 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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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财经10月16日讯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昨日在中国城投债发展与创新研讨会上表示,在整个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发行城投债是解决城市建设资金不足的一个很有效的途径。城投债作为“准市政债”应该在规范中不断发展,为支持地方建设继续做出贡献。市场各参与主体不应该仅仅看到当期利益,应着眼于城投债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去年11月份以来,为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防止经济增速过快下滑,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出四万亿投资的经济刺激计划。鉴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大,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除财政部代为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地方债券外,全国各地的投融资平台加大了发行城投债的力度,对推动经济复苏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但在城投债发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对城投债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滞碍。为此,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10月15日在北京共同举办了“中国城投债发展与创新”研讨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巴曙松博士指出,从广义上来说,市政债券(Municipal bond)是指地方政府或其授权代理机构发行的、以地方政府信用为保障的有价证券,所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市政债在成熟市场已经是一种成熟的融资工具,具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严格意义上说,目前中国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市政债券,为基础设施融资主要是以地方债或者城投债的形式融资。地方债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的债券。城投债通常也称为“准市政债”,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一般是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多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他着重指出,城投债作为“准市政债”将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融资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而且,推动城投债发展,也有利于地方政府财政体制改革。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贾康提出,对迅速发展的城投债应该采取“疏”而不是“堵”的方式,通过逐步规范和创新性地构建地方融资平台,构建地方政府的“阳光融资”机制,以提高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金的效能和资金配置效率,形成一种长期的、规范化的制度安排。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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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