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0月14日讯 红日药业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今日举行,网易财经对本次路演进行全程直播。红日药业财务总监苏丙军在路演中表示,公司2005年出售所持的51%北药大通股权构成当期的重大资产重组,但公司2006年转让所持其34.21%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苏丙军表示,公司2005年转让北药大通股权时,所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净资产额占公司200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29.87%、78.07%和12.25%;其中,相关营业收入指标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公司2005年出售所持的百分之51北药大通股权构成当期的重大资产重组。而公司2006年转让所持其34.21%股权时,所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净资产额占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12.80%、26.56%、3.81%,三项指标均低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核查,保荐机构、本公司律师和会计师认为红日药业2006年出售所持34.21%的北药大通股权不构成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并且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均不存在重大影响。
红日药业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制药企业,总部位于天津。本次上市拟融资2.68亿元,发行价60元,将于10月15日进行网上申购。
以下是发言实录:
三友 请问苏丙军 :公司出售北药大通的股权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财务总监:苏丙军 您好;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第53号令)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2005年转让北药大通股权时,所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净资产额占公司200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百分之29.87、百分之78.07和百分之12.25;其中,相关营业收入指标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公司2005年出售所持的百分之51北药大通股权构成当期的重大资产重组。而公司2006年转让所持其百分之34.21股权时,所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净资产额占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百分之12.80、百分之26.56、百分之3.81,三项指标均低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在2005年(非报告期)和2006年(报告期)分两次转让北药大通百分之85.21的股权,股权转让时间间隔超过一年,且公司实际已于2005年11月23日首次转让后不再拥有对北药大通的实质控制权;而且北药大通为药品流通企业,本公司为药品生产企业,2006年12月出售北药大通少数股东权益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本公司律师和会计师认为本公司2006年出售所持百分之34.21的北药大通股权不构成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并且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均不存在重大影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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