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财政部发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办法》对核算的具体内容,会计科目表、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会计报表的编制都做了详细说明;并宣布各地区自行制定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同时废止。
1月4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检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通知》对附送查账报告问题、费用列支问题、原始凭证问题、涉及中方职工权益的资金问题、出资违约纠正后利润分配问题、补缴税收入库问题、法律责任及处罚依据问题等的解决办法作了明确的说明。
1月6日至9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再就业会议。朱镕基在会上强调,解决国有企业困难要走减员增效、下岗分流、规范破产、鼓励兼并的路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优胜劣汰新机制。
1月8日财政部发出《关于1997年到期偿还的各类国债及付息事宜的公告》。
1月10日朱镕基主持研究房改工作有关问题,谢旭人出席会议。会议议定:一、关于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按“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财政监督、银行专户”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同时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投放和使用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安全有效地运行。二、关于国家安居工程问题,同意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居工程上报、审核、下达的程序。经国务院房改办协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有关专门人员组织初审,并协调一致后,提请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审议;在实施过程中,省、自治区房改办领导小组对实施城市及投资或贷款规模如有个别调整的,须报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备案,并同时抄报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三、关于中直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的房改问题。可考虑由中直管理局和国管局直接管理。
1月10日财政部发出发行1997年记账式(一期)国债公告,计划发行200亿元,从1997年1月22日开始发行,2月17日结束。发行期结束后即可上市流通。本期国债期限二年,从1997年1月22日开始计息,1999年1月22日到期偿还。
1月10日1月10日至13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要再接再厉,乘胜前进,确保1997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实现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江泽民、李鹏、朱镕基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人民大会堂与出席会议的代表进行座谈,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姜春云在会议开幕时作了题为《正确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实现1997年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的工作报告。温家宝主持会议并讲了话。陈俊生作了会议总结。
1月13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朱镕基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一是要保证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支持国家粮食储备局用定购价收购专储粮,支持地方粮食部门用保护价敞开收购议价粮,把市场粮价稳定在合理水平。二是要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按有关规定,做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支持再就业工程。三是要充分运用各种金融手段,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银行积极参与建设项目的审查、立项工作,支持横向联合,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四是金融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增收节支,坚持勤俭办金融的方针,在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提高盈利水平。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1997年,中央银行将继续认真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巩固和发展经济金融运行的良好形势。
1月20日财政部组织的1997年记账式(一期)国债承销签字仪式在上海举行。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为主干事、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副主干事,由国债一级自营商和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组成的承销团承购包销了本期国债,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发行任务。
1月21日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审计署审计长郭振乾在会上讲话时说,1996年审计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认真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各项审计工作,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经济秩序,促进两个转变,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共审计17.8万个单位,查出违反财经法规金额2038亿元,比上年增加1倍多;已上缴财政119.9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22.8亿元,追还被侵占、挪用资金137.4亿元,罚款5.9亿元,共为国家增收节支286亿元,比1995年增加40%。他还说,1996年是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第一年,全国共有2662个审计机关对1995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占审计机关总数的89%。各级审计机关还积极参加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共清查2145个财政部门,占财政部门总数的67%。
1月27日财政部发出《关于个人投资者在交易所场内买卖记账式国债的试点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制定“关于促进个人参与国债市场和方便个人投资人买卖国债”十大措施。
1月30日财政部发出《关于贯彻〈中央预算收入对账办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收入对账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税收对账工作的负责机构、对账工作具体实施步骤以及对账过程中出现问题后的处理办法等等,使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收入对账得以规范化。
2月4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等10部(委、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第二次联席会议。
2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股份公司取得的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购新股成功(中签)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可视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处理,不并入公司利润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购无效(不中签)投资者的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应并入公司的利润总额,如数额较大,可在5年的期限内平均转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者申购新股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不能在申购成功和申购不成功投资者之间准确划分的,则一律并入公司利润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月18日财政部发出发行1997年凭证式国债公告。计划发行票面总额1230亿元,从1997年3月1日开始发行,10月20日结束。本期国债分为二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三种期限。三种凭证式国债均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后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本期国债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不上市流通。
2月18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从1997年4月1日起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按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私营企业、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全面建账,税务机关应对他们实行查账征收。
2月27日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了企业财务监督的内容、范围、方式及要求。
2月28日刘仲藜在财政部会见法国财政部部长级代表伊夫加朗,就有关问题进行友好交谈。
3月2日刘仲藜受国务院委托,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关于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说,1996年全国财政收入7366.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比上年增加1124.41亿元,增长18%;全国财政支出7914.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比上年增加1090.66亿元,增长16%。收入与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47.77亿元。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汇总情况是:全国财政收入安排8397.9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与国民经济保持了同步增长;全国财政支出8967.9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3%;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70亿元。
3月2日,国务院发出《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3月9日刘积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尚福林、北京市副市长金人庆等到首都部分国债销售网点视察1997年凭证式国债销售情况。
3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业部《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并发出通知,指出:党和国家对乡镇企业将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东部地区要突出提高,在提高中发展;中西部地区要继续快速发展在发展中提高。
3月13日财政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国家有关外商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7年中央预算,同意刘仲藜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维护中央和地方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约束。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同级预算收入超收部分使用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握大局,再接再厉,同心同德,开拓前进,认真执行财税法律、法规、严格财经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传统,扎实工作,动员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
3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调整金融、保险业的税收政策,以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理顺国家与金融、保险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促进金融、保险业间的平等竞争,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3月18日全国财政系统商财处长工作会议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谢旭人在会上讲了话。他强调指出,全国商财系统1997年要积极参与和支持以粮食为重点的流通体制改革;要改进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大力促进商品流通企业扭亏增盈;要建立和健全金融保险业财政财务监管体系;继续加强政策性补贴和国家储备商品管理,加强和完善市场调控。
3月24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意见》明确了国有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月25日刘积斌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西萨摩亚财政部秘书长图伊奥蒂,双方进行了友好的会谈。
3月25日财政部、国家科委联合发布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制度》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第一,改革科学事业单位预算形式,实行新的预算管理办法。第二,建立全面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各项收支和财务活动的新型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系,并突出体现了以技术性收入为主的事业收入体系。第三,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将科学事业单位的支出按资金使用性质划分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建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
3月25日1997年《中国财政年鉴》、《中国会计年鉴》工作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1996年两个年鉴编写和征订发行的工作经验,讨论了1997年两个年鉴编写和征订发行的工作经验,讨论了1997年两个年鉴编辑大纲和征订发行办法,部署、落实了1997年两个年鉴编写和征订发行工作,表彰奖励了1996年两个年鉴稿件质量好与征订发行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中国财政年鉴编委会主任、原财政部副部长田一农在会议开幕时作了重要讲话。
3月27日全国财政系统第三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金莲淑代表部党组要求财政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以保证财政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全系统两个文明建设迈向新台阶。
3月27日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共同做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工作的合作协议书。
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共同召开了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张佑才、陈清泰、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李永贵到会并讲了话。
4月9日刘积斌在财政部会见世界银行常务副行长卡奇和东亚太平洋地区副行长塞韦里诺,金立群陪同。
4月10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国债托管办法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办法》还就国债托管的原则、各类托管关系人及其权利义务、托管体制、托管账务管理以及实物国债保管管理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
4月11日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在广西省桂林市召开。刘仲藜致信祝贺,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勉励从事财政监督工作的同志们振奋精神,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财政监督工作。金莲淑到会作重要讲话。
4月13日全国乡镇财政课题研究总结暨工作交流会在北京召开。刘积斌到会提出指导性意见。
4月15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发行1997年无记名(一期)国债公告》。计划发行票面总额400亿元,从1997年5月1日开始发行,5月31日结束。本期国债期限三年,票面年利率为9.18%,从1997年5月1日开始计息,2000年5月1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本期国债不记名、不挂失,发行期结束后即可上市流通。
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要求加强土地的宏观管理,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加强对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加强土地管理的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
5月15日刘仲藜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主席格林斯潘,金立群陪同。
5月21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质量,资产占有单位及委托方必须明确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认真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清单;并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评估机构必须到现场进行认真核实;并在此基础上对涉及到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评估。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对所提供的各类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承担完全责任。《通知》还明确,必须坚持先立项、再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最后确认工作程序。为保证审核确认工作质量和效率,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收到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确认申请后,在六至八个工作日内给出再次反馈意见;若需修改调整,则在收到新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后三至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再次反馈意见;在基本合格后的三至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专家评审会议评审,在评审合格、资产评估报告书完整无误后的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批复。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工作的前期指导、过程控制和后期把关。
5月21日至24日,全国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5月23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1997年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意见》。
5月26日金立群在财政部会见挪威计划部国务秘书阿尔沃·巴克。
6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宣布,继1996年6月成功发行10亿美元全球债券之后,中国财政部代表政府将进入欧洲资本市场,发行一笔欧洲马克债券。财政部已委托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公司和德意志银行作为此笔债券发行的联合主干事。这是自1987年以来财政部第二次进入欧洲马克债券市场。
6月2日刘积斌主持召开部长办会公议,研究财政专项周转金呆账处理问题。
6月3日世界银行正式批准向中国提供4亿美元的贷款,用于实施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入晋工程。
6月4日刘积斌在财政部会见老挝财政部长赛宋蓬·丰威汉一行,双方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友好的会谈。
6月5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联合召开“进一步做好1997年国债发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积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尚福林、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杨凯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李殿君、中国银行副行长张国文、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苏文川等出席了会议并分别讲了话。
6月5日全国财政办公室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在沈阳市召开。金立群在会上指出,切实加强财政部机关和全国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为振兴财政提供良好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而又繁重的任务。
6月9日财政部批转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物国债集中托管业务(暂行)规则》,自1997年8月15日起生效。《规则》共九章,对实物国债的托管业务做了详细的规定。
6月18日朱镕基主持听取医疗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汇报,高强出席了会议。
6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6月23日财政部发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制度》共13章、54条,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及其分配、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6月25日财政部发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重新划分预算会计体系,即在原预算会计体系的基础上,将单位预算会计分解为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将原财政总预算会计覆盖范围延伸到乡级预算;把原来的三个会计要素改为五个会计要素;把资金收付记账法统一改为借贷记账法;对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取消事业、行政单位原按预算管理形式分设的三套会计科目,改按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各分设一套会计科目;财政总预算会计对包干经费支出的列报标准,由银行支出数改为财政拨款数;规范财政周转金的会计核算;调整、改进、规范会计报表体系。
6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布的统计数字表明,1996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良好,经常项目保持较大幅度的顺差,资本项目依然呈现净入状况,国家储备资产增加。据统计,1996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为72.42亿美元。其中,对外贸易顺差195.35亿美元。按国际收支统计口径,1996年我国对外贸易总值为2826.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统计显示,到1996年末,我国的储备资产比1995年末增加了316.51亿美元。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举世瞩目的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五楼大会堂隆重举行。7月1日零时4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庄严宣告: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如期举行了香港交接仪式,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自此,历经了150多年殖民统治的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在香港正式实施。
7月2日刘仲藜受国务院委托,向八届全国人大常委第26次会议报告了1996年中央决算。他说,1996年中央财政总收入4264.95亿元,比预算增加83.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比上年增长10.3%。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661.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地方上解中央收入60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预算超出部分主要用于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解决粮食企业亏损停息挂账、救灾和弥补赤字等方面。1996年,中央财政总支出4873.79亿元,比预算增加7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比上年增长7.6%。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2151.27亿元,完成预算的97%;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2722.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608.84亿元,比预算确定的614.42亿元减少5.58亿元。
7月3日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谢旭人出席会议。会议决定,以国务院名义召开全国粮食购销工作会议,研究保护市场粮价的政策措施,部署1997年的粮食购销工作。
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6年中央决算,批准刘仲藜所作的《关于199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7月7日财政部发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作为整顿财经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财政部门要从严审核现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坚决取缔“三乱”项目。凡属《通知》规定应取消的项目,均要一律取消。《通知》还对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的财政财务管理提出了要求。
7月9日全国粮食购销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朱镕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对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价粮的重要决策,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政策,统一行动,贯彻落实,为保持农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打下稳固的基础。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价粮的决策是及时的、正确的,是在关键时刻作出的重大决策,得民心,顺民意,对于农业和整个经济的长远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
7月20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刘仲藜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7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对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7月22日高强在财政部会见匈牙利财政部副国务秘书鲍拉日·阿格赖什一行。
7月2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会议。
7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
8月3日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刘仲藜、刘积斌列席会议。会议就1997年下半年的经济工作以及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8月6日,新华社报道,国家体改委近日制定《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
8月12日全国财政支农工作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姜春云在致会议的信中指出,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支农资金及时到位,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温家宝和陈俊生分别对这次会议作重要批示和指示。李延龄在会上提出,财政支农工作要把着眼点放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上。
8月12日财政部和亚洲开发银行共同举办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财政政策及其管理框架”技援项目国际研讨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亚洲开发银行的项目专家介绍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财政政策及其管理框架”技援项目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结论和建议。来自世界银行、澳大利亚、美国、印度、波兰、日本、英国以及国内有关学术机构从事社会保障、财政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对技援项目研究报告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评价。亚洲开发银行项目规划局副局长斯万米那森,高强、杜俭、黑龙江省长助理曹广亮参加了研讨会并讲了话。
8月2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1997年凭证式国债发行有关事项公告》。决定在1997年国债发行总额内增加发行1997年三年期凭证式国债400亿元。发行时间从1997年9月1日开始。年利率9.18%,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不上市流通。增发三年期凭证式国债后,1997年凭证式国债的发行截止日期从原定的1997年10月20日延长到1997年12月31日。
8月26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共分5章20条。
9月12日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大会于18日闭幕。江泽民同志代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批准江泽民同志代表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一致赞同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写进党章。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通过了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出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大会号召,全党同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9月22日1997年特种定向国债开始发行,发行总额为30亿元,发行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本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8.8%,利息按年支付,不可上市流通。本期国债采取向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等管理机构定向募集方式发行,各机构的募集任务已由财政部、劳动部下达。各地财政部门将负责本次发行的具体组织工作。
9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通知》规定,这次大检查从1997年10月开始,到1998年春节前基本结束。主要检查1996年和1997年发生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对某些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也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10月1日,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国再次大幅度自主降低进口关税税率。这次降税涉及4874个税号(现行税则共6633个税号)的商品,平均降幅达26%,关税算术平均税率从23%降至17%。
10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7年10月15日起,逐步允许中资企业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收入。这是中国为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为企业创造更为宽松的经营环境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10月15日21世纪中国经济法律建设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是由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和世界银行联合举办的,在中国尚属首次。国务委员兼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给研讨会发来贺信,对与会的中外专家表示感谢并寄予愿望。金立群在会上介绍了中国与世界银行的良好合作情况。此次研讨会是我国与世界银行签署的中国经济法律支援项目协定的又一合作。自1995年该项目生效以来,我国已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资助了30个重要的经济法律及部分法律的配套法规建设,对加快我国立法进度,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10月16日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发行5亿美元全球债券。财政部已委托美林公司和JP摩根银行作为此笔债券发行的联合主干行。这是自1994年以来财政部第三次进入美国美元全球债券市场。债券在美国、亚洲和欧洲同时分销,并在香港和卢森堡上市。此次美元全球债券发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与美、亚、欧主要投资者的联系,为中国的长期债券发行建立成本基准,并为中国的重点建设筹集资金。
10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0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
10月24日财政部发布《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共分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三个部分。
11月1日财政部发布《国家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须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实行企业化管理。政策性银行财务收支和费用管理要相对集中,实行集体讨论、“一支笔审批”制度;注册资本金总额由国务院确定或调整,并由国家财政全额持有。政策性银行必须在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运用资金,开展业务,经国家批准从事担保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可自主决定开展担保业务,但单项责任金额超过250万美元或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须经财政部批准。财政部对政策性银行的账务实行计划管理。政策性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发行债券和有价证券,须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11月3月新华社报道,朱镕基在上海考察纺织行业时指出,要把亏损严重的纺织行业的压锭、减员、增效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解困的突破口。11月6日,中国纺织总会提出,必须在三年内淘汰一千万锭棉纺锭。
11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1月14日我国第一个证券投资基金法规性文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正式发布。制定和发布该办法的宗旨是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必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关于基金设立的形式,可以是开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封闭式基金;基金托管人,限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办法》还规定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基金的投资运作监督管理、违反本办法的处罚等。
11月15日财政部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技术改造专项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技术改造专项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的专项补贴项目为:对调整结构起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社会效益突出的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等重点示范项目;国家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关键项目;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展并促进其形成竞争优势的项目;对行业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突出带动作用的项目。
11月1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江泽民、朱镕基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做好金融工作,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深化和加快金融改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切实加强金融法治和金融监管,大力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管理手段,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引导金融健康发展。会议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创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必须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强化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步伐,并健全多层次、多类型金融机构体系;必须依法治理金融,规范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秩序,大力建章建制,严厉惩治金融犯罪和违法违规活动,把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必须加快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为金融良性循环创造好的经济环境,特别是要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建立政企分开的投资体制,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坚决避免“大而全、小而全”和不合理重复建设。同时,金融系统要很好地为经济改革和发展服务,端正经营思想,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11月20日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通过国家鉴定。项怀诚在鉴定会上说,要运用高科技手段打击税收领域的偷税骗税行为,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纳入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11月25日财政部发布《外事服务收入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于外事服务收入、外事服务支出以及外事服务净收入给予明确定义。规定外事服务净收入的25%上缴中央财政;25%用于弥补部门外事经费不足,购置外事用设备,提高涉外管理部门办公自动化水平;50%用于改善职工生活福利条件,但不得用于为职工发放或变相发放奖金、补贴。
1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中直困难企业工资性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办法》适用范围为中直困难企业,即连续三个月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或严重亏损状况的中央直属企业。
12月9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江泽民就当前国际国内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经济工作的各项任务,1998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作了重要讲话。朱镕基分别就1997年经济工作情况、1998年经济工作的部署和经济改革、发展的几个问题作了重要讲话。
12月13日全国计划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讨论和安排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研究如何继续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在会上作了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积极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的报告。
12月16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刘仲藜、项怀诚出席会议并分别讲了话。此次会议还决定从1998年起,试行税收计划分配与国内生产总值挂钩办法。
12月17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刘仲藜在会上讲话指出,1997年国家预算执行有四个明显特点:一是全国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高增长,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国民生产总值增幅;二是主体税种增长由强势转为平稳;三是财政收入增长结构正在发生积极变化,证券交易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均有大幅度增长;四是财政支出增长低于收入增长,支出结构有所调整。会议强调,1998年财政工作要贯彻“稳中求进”的方针,在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稳定和加强农业,搞好社会保障,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继续加强财政管理和完善财税改革的工作力度,力求改革有新突破,管理有新举措,工作有新思路。
12月18日李鹏、朱镕基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接见了出席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并作了重要指示。李鹏说,财政很重要,因为没有钱不好办事;税收也很重要,因为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税收;因此财政和税收都很重要。“八五”期间,国家改革了财税体制,从实际效果看是成功的,“两个比重”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都得到充分调动,使得国家可以集中力量办点大事情,国家财政有力地支持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朱镕基副总理在讲话中指出,1998年的财税工作困难很大。我们已经实现了“软着陆”,就不能“熄火”。经济快速稳定地发展,财税负有重大的责任。财税部门要坚决执行国务院的各项决定,贯彻好李鹏总理的重要指示,把1998年的财税工作做得更好。
12月21日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家审计署审计长郭振乾在会议上提出,1998年审计工作的重点是检查、分析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在此基础上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12月22日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李鹏总理向会议发来贺信。李铁映在开幕式上讲话。
12月26日财政部发布《外汇外事专项周转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外汇外事专项周转金包括对外经济合作周转金、外事旅游周转金和境外企业周转金。周转金的使用对象主要是归口管理的预算内国有对外经济合作、旅游、境外企业及事业单位。《办法》强调,周转金借款项目应具有可行性,并经过充分论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用款单位必须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对以前年度借款能及时归还,并在银行开设有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