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迎接1953年的伟大任务》的社论,指出:“1953年将是我国进入大规模建设的第一年”,将“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1月9日中共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等三人联名给中央写信,反映新税制执行后引起了物价波动、抢购商品、私商观望、思想混乱等状况。1月15日毛泽东就新税制问题写信给周恩来、邓小平、陈云和薄一波。
2月4日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的政治报告中指出,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已经开始改造,全国已经组织了2600多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2月15日,中共中央把曾以草案形式发给各级党委试行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作了个别修改,通过为正式决议。
2月26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公布《关于在农村整党中处理党员雇工、放债、经营商业和出租土地等问题的规定》。《规定》指出,党员坚持雇工剥削而变质为富农和其他剥削成分者;坚持雇工经商为其主要生活来源而成为资本家者;坚持放债为其主要生活来源而成为高利贷者;坚持出租土地为其主要生活来源而成为地主成分者,均应开除党籍。
3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对各大区缩减农业增产和互助合作发展的五年计划数字的指示》,要求各地纠正互助合作运动中急躁冒进的偏向。
3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的社论。
4月3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在会上批评了当时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发生的急躁冒进的偏向,阐述了“稳步前进”、不能操之过急的方针。
5月27日,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李维汉向党中央呈送《资本主义工业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这个报告总结了几年来资本主义工业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情况和经验,明确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业,将其纳入国家计划轨道,使资本主义工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最有利于将私有企业改造成社会主义企业。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同意了这个报告。
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第一次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他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这是一条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的总路线。
6月至8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贯彻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提出了我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
9月7日,毛泽东就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进行谈话。毛泽东在谈话中系统阐明了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方针政策。
9月24日,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周年时,向全国正式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
10月16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实于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1月15日又作出《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后来国家又对棉花和棉布实行了计划收购和供应。
10月23日至11月12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宣告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
10月26日至11月5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总结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讨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草案)》。
11月至12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确定: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方法是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步骤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
12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时,全国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已有1.4万多个。
12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
(资料来源:新华网、中华工商时报)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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