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取得长足发展,港区政协委员胡汉清、林健锋和张华峰联署提交提案,建议在“一国两制”及不违反《基本法》大前提下,达至两地金融上的深度融合,包括采纳应用人民币为港币以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另一法定货币,以及容许内地企业在香港交易所用人民币挂牌。
根据提案,建议香港采纳以人民币为港币以外的另一法定货币,并邀请特区金融管理专业人员参与或代表国家,处理国际金融管理合作事宜;同时,亦容许内地企业和香港企业用人民币结算,而内地企业在香港交易所,可用人民币挂牌,但规定只准许内地公民和香港永久居民,才可以用人民币自由买卖,以防人民币过早自由兑换,引来热钱冲击。
提案又建议,加快批准香港银行和外资银行分行,可以向中国公民及内地企业,收取人民币存款;同时可向内地和香港企业,包括贸易和投资等行业,进行融资,包括借贷;对于港人在内地工作183天便需缴税的政策,可弹性地由当前的183天放宽至270天,以让更多香港人才尽量利用时间到内地工作,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
身兼资深大律师的胡汉清解释,《基本法》无规定香港只可以港币为法定货币,反观澳门在与香港同一式样的《基本法》框架下,却早已采纳“一地两币”的货币政策,多年来港币在澳门高度流通,早已成为澳门的事实法币,对澳门经济亦带来良好影响。
他说:“国家是全球第三大经济体系,内地资金非常庞大。凭着香港在金融业的经验和优势,扩大发展人民币业务,可协助人民币提升国际地位。加上如果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透过香港这个平台,开展国际金融业务,可以令香港成为更优越的国际金融中心,更加繁荣稳定。”(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