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近些年来,我国草原生态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由于自然气候、人口增长、经济开发等诸多因素长期的交叉影响,生态十分脆弱的态势并未根本性改变,草原退化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上世纪70年代为10%、80年代为30%、90年代达到60%以上。管理体制和方式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凸现出来,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建议:
一、从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国家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重新认识草原的价值与功能。草原牧区不仅仅是“资源库”,同时也是“绿色屏障”。应像重视森林一样重视草原,像重视“三农”一样重视“三牧”。通过一系列改革和政策调整,加大草原治理力度,统筹经济建设、生态保护与牧民致富三者的关系,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二、完善政策并加大力度。对已见明显成效的“退牧还草”、“禁牧舍饲”等项政策加大实施力度,延长退牧还草、禁牧休牧饲料粮补助年限。在此基础上,国家应利用“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项目资金,加大对草原生态建设的倾斜支持力度。
三、研究建立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现行的草原生态补偿项目具有时限性,一旦补偿结束,生态问题随之反弹,项目之间相互割裂,缺乏整体性、综合性和可持续性。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国草原生态治理要从现在的项目实施向制度建设转变,由限期补贴向建立补贴长效机制转变。
四、大力发展沙产业、草产业和绿色能源。一要鼓励地方建立林沙草产业资源培育和利用责任机制,制定科学的林沙草产业发展规划。国家和各地区政府在税收、信贷、财政补贴等方面对林沙草产业提供优惠政策,在技术、市场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二要突出重点,抓好木材加工类、饲料加工类、药材和特种养殖类、生物质发电类、林草和沙漠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三要尽快推进治理沙区的荒漠化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确保林沙地规模化、集约性和经营的长期性、可靠性,为社会力量治理沙区、发展林沙草产业开辟通途。四要培育一批与生态建设结合紧密,具有市场竞争力、科技开发能力、精深加工生产能力、辐射带动能力的优势项目和龙头企业,加强生态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五要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加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研发力度,争取在较短时间内突破瓶径,实现绿色能源高速度发展。
五、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综合执法。以建设“生态文明”的新理念,确立生态统一立法的新思路,整合出台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完善囊括森林管护、草原监理、沙漠治理、水务监察、渔政管理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法制体系。同时,对原有法律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修订;通过地方立法不断加强对不同生态系统的保护,尤其要加大对自然保护区、草原湿地立法的力度。
六、解放思想,改革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体制。从我国体制改革的现状来看,有必要在有关管理部门设立“沙草产业司”,同时筹划设立“国家总体设计统筹部”,统筹研究设计解决带方向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集中力量办好像“生态文明”这样关系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全局和长远利益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