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发展越来越快,农村建设越来越好,农民实惠越来越多。在这一新形势下,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需要就更加迫切。然而,当前的乡镇机构职能却无法满足这一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是乡镇机构设置严重超编与农村发展不相适应。据统计,全国乡镇总供养人员为1005万人。一些乡镇的各类机构多达30个,人员超编在一倍以上。
二是乡镇工作方式与经济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乡镇政府由于信息不充分、财力不足、决策水平有限,以行政职能干预市场或者侵犯农民权益的事情已不是偶然现象。
三是乡镇干部素质与农村工作需要不相适应。一些干部素质不高,不懂经济,不懂服务,盲目指挥,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四是乡镇财政实际缺口大,负债严重,基层运转难。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已有1080个县(市)不能及时发出工资,约有50%-60%的乡镇入不敷出。
要解决以上问题,应大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只有将乡镇的主要职能从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定位到“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上来;只有按照产业发展需要精简、整合机构,走出乡镇机构改革“膨胀——精简——再膨胀”怪圈,才能真正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并将之不断推向前进。
建议: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农民增收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
1.规范乡镇政府的行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重点发挥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主要精力转到“抓产业、抓服务”上来,把工作职责定位在“维护稳定、服务农民、促进发展”上来。转变乡镇政府的工作观念,打造服务政府。工作思路要由管理向服务转变,解决缺信息、缺技术、缺资金、缺劳力等农民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实现乡镇经济工作由行政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
2.乡镇政府要积极发展,促进财政增收。统筹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和专业化,发展乡镇工业企业,促进乡镇财政增长和财源结构调整,实现农业主导型财源向工商业主导型财源的转变。
3.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应对准备,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乡镇干部要善于因势利导,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
4.乡镇干部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新时期的农村工作,关键在建设一支懂政策、懂经济、懂服务的干部队伍。要紧紧围绕农村发展实际,对乡镇干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二、积极推进乡镇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为乡镇职能的顺利转变夯实基础。
1.改革乡镇机构设置使其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根据职能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机构和岗位设置,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快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探索多种分流方式,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2.改革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科学的班子结构。构建配套的专业结构、梯形的年龄结构、适当的性别结构和党派结构,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改革乡镇工作模式,构建以服务为主的运作机制。一方面,设立精简高效的综合性工作机构,推进党政事务工作;另一方面,根据本乡镇的主导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需要,组建产业服务队或办公室,推进产业服务工作。
4.改革干部管理方式,推行“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坚持因事设岗,因岗定人;推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乡镇内设办(所、队)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特长自主择岗。
5.改革乡镇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权责一致、效能管理。坚持数量考核和质量效益并重,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评级评优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