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战略决策,是包括科技界、教育界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目标。在创新体系建设、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原始性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高校功不可没。目前,高等院校科技创新的状态和所取得的成绩,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与高等学校中蕴藏的巨大创新潜力还很不相称。
制约高等院校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问题可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两个方面。在外部环境上,国家及地方政府向高校投入的科技经费偏低,高校长期得不到国家财政科学事业经费的支持;学校的排行地位、学术名望、人脉关系左右了大量基础科学研究资助项目的流向;竞争性研究经费中的人员费预算被严格限制在总预算的5%以内;科技评价中存在重投入轻产出、重数量轻质量、重纵向轻横向、重形式走过场的倾向,看人情拉关系、本位主义等现象,影响了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内部机制上,“官本位”观念越来越严重;许多高校为争取资源,临时拼凑和包装许多“虚”的团队;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导致我国的科研工作跟踪多、原创成果少。
建议:
一、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
1.进一步提高对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确立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增大对高校研究经费的投入,尤其是基础研究经费的投入;建立对高校科研事业费的投入,促进高校自主研究项目的开展,激发高校的原始创新潜力。
2.改革国家现有的教育和科研分离、大学和科研院所各自为政的体制,促进科学院系统和高校的实质性合作与合并,联合共建国家、国家重点及地方实验室,优化科研资源,促进优势互补。
3.减少科技管理部门行政人员的过度干预,建立完全依靠专家的竞争优胜体制,改革现有的国家科技计划立项、审查、验收和评价机制,建立第三方的监督检查体系,监督包括项目立项、财务开支、鉴定验收等全过程;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情况下,公开所有有关过程,杜绝学术腐败;建立国家重大科技成果验收公开公示制度,促进国家科技事业投入产出的效益。
4.改进目前的科研项目的经费构成,借鉴欧美及香港科研项目经费的设置比例,建议在项目经费中设立博士后和博士生劳务费科目,并加大劳务费开支比例,稳定研究队伍,促进原始创新成果的取得。
二、改进大学内部机制
1.改革大学目前的管理体制,逐步削弱和消除“官本位”的工作作风。建立以教师为本、以学术为本的现代大学制度,平衡行政权利和学术权利,促使大学内部形成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学术生态。制定并出台我国高等学校学术事项审议、评定制度,为“教师是办学的主体”、“教授治学”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教授学术委员会,使其成为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机构。
2.切实加强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通过改善教师的学缘结构,提高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积极促进学科交叉等措施,组织起学科互补、能力互补以及年龄互补的有机学术梯队;通过建立学术主导的办学方针,营造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文化,建立有效的团队内部和外部的激励机制。
3.改革目前的科研考核和评价机制。借鉴香港和欧美大学的先进经验,建立学术水平同行评议机制,推行论文代表作制,着重看其论文的学术质量。另外对于风险性科研项目采取保护性考核;适当延长考核时间,给科研人员足够的耐心和时间来做那些短时间内难以见到成效的学问,促进原始创新思想的积淀和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