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2月25日讯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郭国庆今日向网易财经公布了他本次两会即将提交的提案。郭国庆本次一共将提交九个提案。
以下为郭国庆《关于消除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的提案》的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
据教育部的统计,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559万人,比2007年增加64万人。而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压力还将继续增加,2009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11万人,比2008年增加52万人。2009年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届时需要安排就业的人数达2400万人。这2400万各有来头,其中一增一失是就业两大难题来源。一增指的是,1300万全国城镇新增劳动力,一失即800万下岗失业人员,这两大群体构成了2009年就业工作的主要部分。此外还有其他人员300多万人需要等待就业安置。在这种形势之下,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了社会普遍关心的话题,但是更值得仍关注的是女大学生的就业难和所遭受的性别歧视。
女生先出局:性别歧视依然存在
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女生们似乎总是显得很无奈。“招聘的时候没有明文规定不招女生,可为什么最后通过面试的全是男生?”时隔半年,小程对于当初找工作时遇到的性别歧视仍然感到很气愤。
小程是武汉某著名高校新闻专业的2006届研究生,在学院里被称为“才女”的她文笔好,新闻实践经验也很丰富,毕业时被同学和导师一致看好。去年11月,她参加了某报业集团的招聘考试,并以优秀的笔试成绩进入复试。面试时她觉得自己发挥得不错,可之后她却没有等到任何通知。
更让她不解的是,进入笔试的同学里男女生的比例是差不多的,甚至女生稍多一点,可最后被录用的名单里,却清一色全是男生。她回忆说,自己当时认识了一些同进入复试的女生,大多面试分很高、综合表现也很优秀。
“现在很多单位并不写明只招男生,却在淘汰的过程中先推女生出局,这不是变相的性别歧视吗?”小程说,还有太多像她一样的女研究生、女本科生,面对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根本没有抗争的力量。
2005年3月,智联招聘网与新浪网联合就“进入职场男女是否平等”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性别不平等依然存在”。在“女大学生在毕业时是否感到就业性别歧视”的一项中,认为求职很顺利的只有5.59%,认为女性必须比男性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行的却有28.90%;承认的确存在的有32.75%,当然能感到且为此很痛苦的是20.40%;也有12.35%的调查参与者肯定女性有自身的优势,在求职中具备有利的一面。
二、分析
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其实包含着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她们是否拥有同等的就业机会,也就是是否“同民同工”;二是在获得就业机会时,她们是否得到与自己能力相符的工资报酬,即是否“同工同酬”。低就业质量意味着女大学生虽然在毕业时基本上可以做到“同民同工”或找到工作,但她们的“同工同酬”却不能得到实现,对刚刚进入就业市场的女大学生来说,同工不同酬表面上反映用人单位对女大学生人力资源的低价使用,实际上揭示了用人单位并没有真正地对女大学生实行“同民同工”。
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近期的调查研究进一步证实,源于女性生理特征的高劳动成本是用人单位歧视女大学生的最重要原因:第一,从劳动时间的连续性来说,女性有一个男性所没有的断裂带,即生育哺乳期,而这一阶段的工资、福利需要企业负担;第二,从退休金的负担来看,女性要比男性早5-10年,而且由于期望寿命的性别差异,女性雇员一般要比男性领取更长更多的退休金;第三,从业务培训费的利用率来观察,由于女性工作时间比男性短,因而女工的年均培训费要高于男性,其利用率相应的也比较低。
同时,就业的障碍也会促使部分女大学生把注意力转移到对自己自然资源的非正常利用,比如,热衷于拍写真,将这些照片作为就业的敲门砖,走上一条缺乏自爱又危及社会的生存之路,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在做好女大学生就业宣传与指导的同时,也希望政府更加关注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毕竟,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歧视最终会转变为社会成本。
三、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对策建议
1、社会应为两性平等竞争营造良好的人才市场环境
首先,应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确立性别平等、就业公平的社会文化环境。在这一方面,传媒和宣传机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们所具有的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渗透力强的特点,决定了它们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它们应当着力于消除文化观念中的性别歧视和性别偏见,加大对成功女性的宣传,树立自信、健康、素质高的女大学生形象,使社会能公平地评价女大学生的就业能力,树立广泛的公平竞争意识,改变社会对男女价值的评价系统,发挥良好的媒体性别导向作用。同时,各级党政干部、教育工作者、妇女工作者也应将抵制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的工作贯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社会文化环境。
其次,国家应当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平等的就业机会。在我国,虽然宪法赋予了女性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但往往因为没有相关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将该权利予以落实,使女性的利益无法获得保障。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对公然的性别歧视现象束手无策,无法获得行政司法部门的救济,这更使得求职中性别歧视现象愈演愈烈。为此,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遏制性别歧视的法规以落实男女平等的任务已经迫在眉睫。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家处理该问题的有效做法,如实行举证倒置制度,即当女性求职者证明雇主的人事政策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后,举证责任就落到雇主身上,雇主必须向法院证明该项人事政策是经营必须或实际职业资格的要求而非性别歧视;如果雇主无法证明,它将面临高额的赔偿,这样可以有效抑制性别歧视问题;另外,制定明确的对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惩罚和赔偿制度,明确惩罚和赔偿机构赔偿措施也是相当必要的,有些国家还通过立法对女性从业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从而鼓励企业吸纳女性就业,提高女大学生就业率,这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办法。
再次,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加速家务劳动的社会化。由于女大学生工作后,结婚、孕育、抚育幼儿等事务将占去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无疑将影响到其工作效率,这也是使用人单位在选择职员时偏向男性的原因之一。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家务劳动的社会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建立生育保障机制,由企业和个人合理分担生育费用,减轻企业所承担的生育成本,同时采取各项措施,使女性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其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提高其工作质量和竞争力。
2、学校应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应充分发挥其指导功能,加强女大学生这一弱势群体的就业观念、求职技能、就业技巧的培训,增强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它们应为女大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如建立与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的电脑联网,达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市场需求的动态,还可以专门组织针对女大学生的供需见面会,切实提高女大学生的就业率;它还应加强女大学生的就业权益保护意识的培养,帮助她们正确对待当前存在的性别歧视问题,鼓励和帮助她们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3、女大学生应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竞争力
提高女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是最终消除性别歧视的根本所在,企业以效率为先,它们选择的必然是能为其创造最大效益的人,作为女大学生,要使自己在择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善于发挥其自己所拥有的男生不具备的优势。一般来说,女生在语言能力、思维的缜密性、忍耐力方面更胜男生一筹,所以她们可以结合自己的特长选择最适合自己最能发挥自身优势的工作岗位,这将会比男生具有更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