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网站6月12日报道 根据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关于“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迅即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的要求,现将截至目前救灾款物审计发现的3起违法违规事件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安阳县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负责人擅自将27.11万元捐赠资金用于购买救灾物资,其中涉嫌以权谋私
根据群众举报,审计署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对河南省安阳县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负责人擅自将27.11万元捐赠资金用于购买救灾物资、涉嫌以权谋私的问题进行了联合审计调查。
2008年5月15日,河南省安阳县工商业联合会、安阳县红十字会接收到河南利源焦化公司等3家企业共60万元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之后,该负责人未经联合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擅自将这些捐赠资金中的27.11万元用于购买物资。其中,17.95万元由该负责人经办,购买了服装、火腿肠、矿泉水、方便面和棉被。其购买的4.15万元服装全部是其弟为法人代表的安阳市北关区罗蒙服饰专卖店(该店营业执照已于2007年7月被该区工商分局注销)经销的,所出具的销售发票为假发票;其从另一家商店购买的9.5万元火腿肠,所出具的销售发票也是假发票。以上物资,按照河南省红十字会和四川省红十字会商定的发往地点,由该负责人经办于5月16日直接发往四川省广元市红十字会。审计抽查这些物资中的衣物发现,有的是他人定做的服装,有的是旧服装。
问题查明后,安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目前正在根据调查结果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中国 工商银行(行情 股吧)绵阳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特别费”为本行职工购买名牌运动鞋
2008年5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弄虚作假,将为该行56名职工购买的56双耐克运动鞋(价值2.85万元)的销售发票中的商品名称填写为雨衣、雨靴和雨伞 ,之后在其上级行安排拨给的“抗震救灾特别费”(按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抗震救灾期间财务管理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抗震救灾特别费”是用于维护灾区工行系统员工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全资产和维持营业网点基本运作的资金)中报销了这笔开支。
审计查明并指出上述问题后,该行已归还了所占用的“抗震救灾特别费”。
三、在一些地方发生涉嫌利用手机短信骗取赈灾募捐款的问题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四川地震紧急募捐”的群发手机短信,要求将捐款汇入指定账户。审计机关发现这一现象后,对这些短信进行了收集、整理和排查。一方面告知有关银行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一些人以抗震救灾募捐为名诈骗钱财,另一方面根据已掌握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跟踪追查。经查,已有部分群众向这类短信指定的募捐账户汇入了抗震救灾捐款,审计机关已将这些问题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目前,正在立案侦查中,已发现的此类账户现已被冻结。 (审计署网站)
工行给网易财经发来公告:买鞋是为救灾安全 已由员工个人支付
6月13日,工行给网易财经发来公告,就绵阳分行关于审计署曝光的“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费用购买运动鞋”事件进行回应。公告称,表示本着安全第一、力避伤亡的原则,按照疏散应急预案要求,涪城支行作出决定,要求员工在抗震救灾期间必须穿运动鞋。为此,涪城支行决定由单位出面为员工统一组织购买运动鞋。目前已责成其纠正,由员工个人出购鞋款,上级行收回28520元财务费用,严肃批评教育了相关人员。公告全文如下:
工商银行绵阳分行关于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费用购买运动鞋有关情况的说明
6月12日,国家审计署公告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情况,其中有我行涪城支行"违反上级规定弄虚作假挪用抗震救灾特别费"的情况。对此,工商银行总行和四川省分行高度重视,责成我行立即调查此事并公布相关情况。经调查,事情的具体情况是:
一、地震发生后,工商银行总行在全行年度财务费用计划中,通过系统内调剂,增拨给了四川分行一定的抗震救灾的财务经费,用于"维护灾区员工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全资产和维持营业网点基本运作",我行地处重灾区,四川省分行在总行增拨的财务费用中给我行下达了一部分,涪城支行此次购买运动鞋的钱即出自这部分费用。
二、"5.12"特大地震,涪城支行办公楼及位于支行的现金中心、附属用房及全市的中心金库,出现大面积裂缝,与该行办公楼仅一墙之隔的涪城区委办公楼已成严重危房,地震当日出现部分坍塌,支行建筑震后一直面临多方面的不安全隐患。同时伴随着唐家山"堰塞湖"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各项抗震救灾和人员疏散工作异常繁重,员工随时需要在险情出现后迅速撤离。为保证抗震救灾期间社会救灾款项的及时入帐和支取,涪城支行同时肩负中心金库的安全管理,每日大量、频繁的现金调拨与押运任务,使支行员工的应急抢险范围进一步加大。5月25日,因青川6.4级余震波及,有员工在避险过程中扭伤了脚踝,26日,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又紧急发布了唐家山堰塞湖溃坝应急预案。本着安全第一、力避伤亡的原则,按照疏散应急预案要求,涪城支行作出决定,要求员工在抗震救灾期间必须穿运动鞋。为此,涪城支行决定由单位出面为员工统一组织购买运动鞋。涪城支行于28日在绵阳兴力达百货商店购买到了56双运动鞋,金额28520元。涪城支行将该笔款项列入了上级行拨付该行用于抗震救灾期间使用的费用中。但在购货售发票中的商品名称处填写的是雨衣、雨靴和雨伞,这是违反财经规定的行为,我行将对此违规行为的责任人作出处理。
三、审计部门指出该问题后,我行立即对涪城支行进行了检查,认为涪城支行为员工组织购买的运动鞋每双约500元,价格偏高,过于浪费,不符合上级行有关要求,更不应该采用错误的方式填写虚假名称发票。目前已责成其纠正,由员工个人出购鞋款,上级行收回28520元财务费用,严肃批评教育了相关人员。
四、对此次事件,我行将按照总行和四川省分行的要求,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财经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坚决杜绝核算不规范等各类违规事件,努力发扬前段时间广大员工奋不顾身的抗震救灾精神,提供优良的金融服务,全面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
审计署1号公告公布后,社会上对涪城支行的购鞋费用的性质有些误解,个别媒体甚至说该行挪用社会捐款为职工买鞋。我们在此特别说明,该款项系上级行给我行核批的用于抗震救灾的财务费用,不是救灾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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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3日晚从四川省银监局获悉,国家审计署公告工行绵阳涪城支行违反上级规定弄虚作假挪用抗震救灾特别费的情况后,该局极为重视,有关负责人及时约见四川工行负责人,要求立即查办,严肃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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