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为什么要大家一起建?
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
首先,每个自然人是征信数据的主体,是个人信用数据库中的主角,个人信用数据库里面的信息是关于个人的,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目的也是为了让每个人更好地融入现代经济金融生活。这个数据库里的信息全不全,准不准,你我自己最清楚,自己的事要自己关心,所以,作为数据主体,这个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当然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
其次,很多关于个人的信用信息都来自非金融系统,如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机构等,为全面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个人信用数据库要从这些部门和单位采集信息,因此,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它们的支持。
再次,信息只有使用才会产生价值,使用得越多,其价值也就越大。除金融机构外,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都应当是信用信息的使用者,因此,从使用信用信息的角度讲,需要它们的支持。
最后,征信在中国是一项新制度,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需要在广泛深入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以法律的形式将这个制度固定下来。而这一过程的实施,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28. 为什么不需征得您本人同意就能采集您的个人信息?
建立征信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人都应当被纳入其中,采集个人信息是建立征信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这也是很多建立了征信制度的国家的普遍做法。个人信用数据库在不征求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从商业银行、政府部门等处采集您的个人信用是征信的一种内在的制度安排,需要强调的是,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个人信息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个人的合法权益是得到充分保障的。
29.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哪些信息?
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采集的信息有以下几类: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担保信息等。
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信贷领域以外的信用信息。截至2007年年底,个人信用数据库已经采集了部分地区的电信用户缴费信息,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261个地(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9个城市的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信息。
随着条件的成熟,个人信用数据库还将采集更多的信息,以全面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包括个人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个人欠税的信息、法院判决信息等。
30.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哪些贷款信息?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的贷款信息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贷了哪些款以及每笔贷款的还款记录,具体地说,包括个人什么时候在哪家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是多少;贷款的种类、期限和还款频率;目前已经还了多少钱,还有多少钱没还;每月需要还多少钱以及各月是否按时、足额还款,是否有连续数月不还款的记录,共有多少次没有按时还款等信息(见附录4中的“贷款明细信息”)。
31.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哪些信用卡信息?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的信用卡信息基本上也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办了哪些信用卡以及每张信用卡的使用情况及还款情况,具体包括:什么时候在哪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刷卡消费时最高可透支多少钱(即最高可以使用的额度有多少),目前已经透支了多少钱(即使用了多少额度),本月需要还银行多少钱,最近24个月各月是否按时还款,是否有连续数月不还款的记录等(见附录4中的“信用卡明细信息”)。
32. 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吗?
采集!国家助学贷款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向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发放的个人信用贷款,自发放之日起,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将助学贷款及还款情况等相关信息报送到了个人信用数据库。
33. 个人信用数据库从何时开始采集信贷信息?
个人信用数据库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采集个人信贷信息,在此之前发生的但已还清的信贷信息不采集,2004年1月1日尚未还清或之后新发生的信贷信息,个人信用数据库都会采集。
34. 为什么还要采集我已还清的信贷信息?
有些朋友认为,既然我已经还清了借款,那么相关信息就应该从个人信用数据库中删除,为什么还要记录呢?特别是虽然我确实发生过没按约定时间还款的情况,但后来都还了,为什么还要予以记录呢?
的确,未按时还款的信息,即逾期记录,即使后来还清了借款,也会在个人信用数据库中记录一段时间。这是因为发展个人征信、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目的就是记录个人过去的信用活动,无论您过去是守信的,还是由于种种原因确实未能按时还款,这样的信息都会记录在您的信用记录中,帮助商业银行等信用信息使用方来预测您未来是否会发生同样的事。因此,对于您以前的还款行为,无论是正常还款还是逾期还款,即使您已经还清了,这些信息都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数据库中。
35. 为什么要采集“为他人贷款担保”的信息?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对贷款都要承担还款责任,当被担保人在贷款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必须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因此,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为他人贷款担保”的信息,可以更全面地反映担保人的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