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19日中午,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一周后,地产业捐款总额约4.6亿元,在所有行业的现金捐款中,排行倒数第二(倒数第一是无偿进行了难以列数的药品支援的医药行业)。在人们对地产业捐款救灾过于“冷静”的质疑中,不少地产公司员工甚至业主开始感受到压力。多个上市地产公司的媒体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如果要列出详细捐款数目,请不要把我们的数据放进去或作为重点。”一名刚购买了万科广州某项目的业主表示,此前对于基于产品理念而选择万科所带来的自豪感已减弱。
从5月17日开始,部分地产商纷纷以补捐善款、捐建学校等为主要方式,采取了各种挽救品牌形象的紧急应对措施。
在地震发生当天(5月12日)宣布捐款50万元的富力,两天后又将善款加码至300万元,本周又增加至1300万元。
保利集团在5月13日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捐款300万元后,5月20日合计捐款额超过1124万元,其中员工捐款近159万元,相当于人均403元。中海地产则从300万元追加到1100万元。碧桂园捐款1300万元后,本周再度追加2000万元。
首日捐款达1100万元的合生-珠江集团,上周合生创展董事长朱孟依个人,珠江地产集团总裁、朱孟依之弟朱庆伊再追加捐款合计600万元,公司追加捐款1000万元。同时,珠江地产宣布,向灾区孤儿捐出100套住宅,价值逾亿元。此时,由朱氏家族控股的合生创展、珠江地产、珠光地产三大公司合计捐款捐物1.3亿元。但使人疑惑的是,珠江地产捐出的住宅均价竟达100万元/套。对此,珠江地产称,所捐的100套房是都江堰的别墅项目,且带装修,要让孤儿们住在别墅,养到成年。
捐出现金最多的是雅居乐地产,在5月13日捐出500万元后,5月20日其再度追加捐款1亿港元,要求款项主要用于灾后重建,特别是当地学校的重建。
没有追加捐款的发展商,也在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品牌加分。
在地震发生当天,以个人名义捐款200万元的星河湾地产董事长黄文仔表示,已向广州市统战部提交申请,他要亲自前往重灾区,捐建一所能抵御8级地震的示范性小学,“我要亲自设计、把关,带施工单位前往施工,投入将不止几百万元”。他表示,目前的规划是“这所小学将服务1.3万到1.5万人的区域”,学校有体育场、标准跑道,总面积6900平方米、可容纳18个班、800名学生。这是首次有地产商主动要求自行设计施工捐建学校。
值得关注的是,在目前追加捐款的企业中,以华南地产商为主。昔日占据内地楼市言论“高地”的潘石屹(博客)、任志强(博客)等,目前尚无动静。
占据国家GDP近10%的地产业,还将以哪些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承担灾后重建任务,本报将持续关注。
慈善捐款不应是道德税
常言,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其实在雪中送炭的事情上,这个道理同样适用。道德只是因为发自人的良心而成其为道德,只要一个人行得端做得正,那么他或她就合乎起码的道德标准。如果一项善举是碍于功利得失的算计,那就会打些折扣,甚至会非常恶劣。
同理,作为一个道德评价者,就不应该以良心之外的标准来定夺别人的善行。王石被一些网友大批判,马云被假新闻杀伤,这个事例其实是以良心之外的标准来判别善恶的又一恶例。假如他们两人一分钱不捐呢?这也并非罪过。因为他们并没有这种强迫支付善款的义务。恰恰相反,当我们看到他们已经捐出200万和4744.7万元的事实,为什么还要那样大张挞伐呢?
很简单,有些人把慈善捐款当成了一种道德税。那么应该由谁来征收呢?显然,在一些网友的逻辑中,这个假定的征税者是“公众”。因为“公众”的利益远高于个人。按照这一典型的功利标准,王石等人的话就完全是大逆不道。因为你身家过亿,因为你声名显赫,因为你太有钱了,所以为了“公众”,你在行善这件事情上,就理所当然地没有了选择的自由。你唯一的自由只是努力比别人捐得更多。但是这能够叫作自由吗?
这就是“公众”逻辑下对慈善捐款行为的扭曲——它已经成为一种单向的强制。这不禁让人想起约翰·密尔所反复告诫过的——不管人们以什么名义来强迫个人,那都是一种恶,除非是为了自由而限制个人。
在举国行善的大潮中,我们是不是应该提醒自己——只有有选择权的行善才是真正道德的,因为在没有强迫下的善举,才是真正来自个人的良心。
如果收税真的能改善道德,那么是不是交税最多的人就是最道德的人?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吴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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