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四楼)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 中小企业(行情 股吧)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在本上市公告书中已披露2007年度及2008年1—3月的财务报表,其中200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2007年度营业收入为195,411,437.23元,净利润为35,034,920.32元,分别比2006年度营业收入181,230,859.28元,净利润31,354,258.25元增长7.82%和11.74%;公司2008年1-3月营业收入为6,407,623.67元,净利润为-4,146,833.39元,分别比2007年1-3月份营业收入46,667,194.01元,净利润8,017,041.78元下降-86.27%和-151.73%。
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奥维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10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700万股。本次共发行2,70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540万股,已于2008年4月25日在保荐人(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持下发行完毕;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160万股,已于2008年4月25日发行完毕,发行价格为8.4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58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奥维通信”,股票代码“002231”,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160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5月12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5月12日
3、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4、股票代码:00223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7,0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7,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承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和控股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胡颖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杜方、王崇梅、杜安顺、胡颖还承诺: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的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网上发行的2,16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08年5月12日起上市交易。
11、本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注: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崇梅、杜方、杜安顺和胡颖还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的公司股份。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LLWINTELECOMMUNICATIONCO.,Ltd.
注册资本:80,000,000元(发行前)
107,000,000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杜方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1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5年9月26日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
邮编:110179
电话:024-83781111
传真:024-83783888
电子邮箱:pub@syallwin.com
网址:http://www.syallwin.com/
董事会秘书:胡颖
营业范围:通讯终端设备、测试设备、通信电源交换传输设备、通信配件(以上项目需经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
主营业务:微波射频产品及无线通信网络优化覆盖系统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
所属行业:无线电通信设备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3人。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持有7,9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4.02%,具体情况如下:
杜方: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0105196808064335,住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84-5号1-6-1。杜方现持有公司3,600万股股份,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崇梅: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0624194506260063,住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5-5号4-3-2。王崇梅现持有公司3,760万股股份,任公司董事。
杜安顺: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0624194510310019,住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5-5号4-3-2。杜安顺现持有公司560万股股份,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崇梅与杜安顺之间系夫妻关系,杜方系王崇梅与杜安顺之子。根据杜方及其父母王崇梅、杜安顺承诺,杜方、王崇梅和杜安顺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并经营外,未持有其他对外投资权益。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发行后股东总人数为13,885人,其中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东为13,881人。本次发行结束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总股数为2,700万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8.46元/股。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下配售数量为5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1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540万股,有效申购总量为133,532万股,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1,129,680.72万元人民币,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4043974478%,认购倍数为247.28倍。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352,595户,有效申购股数为41,195,434,000股,中签率为0.0524329954%,超额认购倍数为1,907倍。
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余股,网下存在117股零股,由主承销包销。
四、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8,420,000元。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3,101,200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49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其中:
承销费用5,784,200元
保荐费用2,000,000元
审计费用700,000元
律师费用350,000元
登记结算费107,000元
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费用4,160,000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15,318,800.00元。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4月30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辽天会证验字(2008)S210号验资报告。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3.19元。(以截止2007年9月30日经审计的数据为基础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0.29元。(以2006年年末经审计数据为基础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上述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已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书所载数据中的2008年一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07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一)2007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涉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二)截止2007年12月31日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公司经营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费用,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2007年度,公司业务规模继续扩张,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单位:元
在移动通信网络优化时常保持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本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不断开拓市场,同时有效地控制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保持了稳定的盈利水平。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和新市场,2007年公司成功进入河南、天津、北京市场;同时与老客户的合作也进一步深化,使本报告期的销售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
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相对稳定的原因在于公司的产能已基本释放,同时受制于公司资金实力,无法大规模拓展市场。
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期间费用有一定程度下降。营业利润与净利润的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期间费用有一定程度下降。
(二)2007年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微波射频产品及无线通信网络优化覆盖系统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是国内移动通信运营商无线网络优化覆盖设备专业供应商和服务商。
公司主要为移动通信运营商开发生产无线同频/移频直放站、光纤传输直放站、基站放大器、干线放大器、无源微波器件、天线、专业软件及网管监控等网络优化覆盖产品,提供室内信号分布系统、室外直放站系统、小区深度覆盖系统、基站延伸放大系统、智能载波调度系统、智能网管监控系统等网络优化覆盖解决方案。
2、主营业务销售状况
(1)业务分部
单位:元
部分运营商于2007年起细分了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覆盖设备及系统项目,本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由原一个合同分别划分为设备采购、器件采购及技术安装服务等分项合同,原归为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覆盖设备及系统收入现计为技术服务收入,导致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覆盖设备及系统收入相应下降而技术服务收入相应大幅上升。
(2)客户分部
单位:元
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中国移动,对 中国联通(行情 股吧)、中国网通及其他运营商的营业收入在报告期内增长速度较快。
(3)地区分部单位:元
营业收入中辽宁、江苏两地区2007年度与2006年度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部分运营商对设备、器件采购采取集中采购方式后,向移动通信设备商及系统集成商招标采购,各设备供应商竞价投标,导致本公司在业务量未降低的同时,价格下降收入降低。同时,为减少此类因素的影响,本公司在其他地区加大拓展市场力度,提升市场占有率(如黑龙江、湖南等地区),保证营业收入总体上升。
(三)主营业务盈利状况
公司2007年净利润比2006年增加3,680,662.07元,增长11.74%。近三年本公司整体毛利率分别为37.84%、38.19%和38.18%,保持稳定在较高水平。2007年公司的整体毛利率为37.84%,与去年基本持平。
(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200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仍然是净流入,但金额比上年度有一定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最后三个月销售比较集中,部分销售没有在年度内实现回款,因此该部分销售没有在本年度形成现金流入,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应收账款的增长。
二、2008年3月31日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简要说明
注1:涉及股东权益的数据及指标,应采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涉及利润的数据及指标,应采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二)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总资产比去年同期下降15.17%,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86.27%,主要原因系受部分运营商验收时点不确定性的影响,部分本期已完工工程尚未得到运营商的验收确认,收入无法确认所致。以上因素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进行了披露。
3、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144.36%。主要原因系部分运营商验收时点不确定,部分本期已完工工程未得到运营商的验收确认,由于收入无法确认,导致净利润大幅下降。
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增加2,913,866.33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变更于2007年8月1日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后,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享受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2月15日上午九点半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由胡颖作会议记录,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35,034,920.32元,加之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24,137,846.4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9,172,766.7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3,506,256.50元后,实际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5,666,510.25元。鉴于公司项目投资需要资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用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会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8年3月6日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审议的第1、2、4、5项议案进行审议。
(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4月12日上午九点半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由胡颖作会议记录,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委度报告》。
三、公司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2月15日上午九点半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安顺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35,034,920.32元,加之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24,137,846.4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9,172,766.7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3,506,256.50元后,实际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5,666,510.25元。鉴于公司项目投资需要资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8年3月6日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审议的第1、2、3项议案进行审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12日上午十一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安顺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6日上午九点半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四人,实际出席四人,代表公司股份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四名股东就列入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35,034,920.32元,加之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24,137,846.4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9,172,766.7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3,506,256.50元后,实际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5,666,510.25元。鉴于公司项目投资需要资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用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会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五、除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事项,本公司自2008年4月17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无重大变化。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状况正常。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无重大变化。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出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没有重大投资活动。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无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及置换行为。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变化。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事项或仲裁,亦无任何尚未了结或可能面临的重大诉讼或索赔要求。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没有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变化。
1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之重大事项。
第七节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的情况
上市保荐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涛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保荐代表人:洪毅恺、孙利军
项目主办人:高亮
项目人员:孙维东、孟灏、罗文天、贺星强
电话:010-62200780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金元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本保荐人认为,奥维通信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金元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07年12月31日及2006年12月31日的比较资产负债表
2、2007年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利润表
3、2007年与上年同期的比较现金流量表
4、2007年股东权益变动表
5、2008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6、2008年1-3月利润表
7、2008年1-3月现金流量表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8日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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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股市里专家吗?没有!所谓的专家,其实是各种利益集团大的喉舌,所说的所表达的真正的目的其实都是司马之心。[70844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