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 年4月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在2008 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发出表决票15份,收到表决票14份。董事罗兰·雍克先生未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借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关于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借款的公告2008-42。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了该议案。
湖南
华菱管线(
行情 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管线 公告编号:2008-42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归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 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借款的议案》。根据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拟用募集资金向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增资62,547.5万元,由华菱湘钢实施宽厚板二期工程项目;向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涟钢)增资16,561.285万元,由华菱涟钢直接投入8,892.285万元实施焦化干熄焦工程项目,华菱涟钢向其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菱涟钢薄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薄板)增资7,669万元,由华菱薄板为主体实施RH真空精炼炉工程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以银行贷款先期实施项目投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项目的后续投入。
截止2008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目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将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8,876.285万元,其中:华菱湘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62,31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32.5万元用于项目的后期投入;华菱涟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8,892.285万元、华菱薄板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669万元,上述置换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银行借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了湖南天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审核结论为:“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湖南天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陈正旭、聂晓春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华菱管线本次以募集资金78,876.285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万元78,876.285万元人民币。华菱管线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华菱管线2008年4月10日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并经湖南天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湘天华专审字(2008)第007 号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1月30日)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华菱管线实施该事项。
《关于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7日
(本文来源:
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