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完成了重大股权转让事项,原第一、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我公司股权转让给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
中恒集团(
行情 股吧)"),2007年4月12日完成过户程序,武汉中恒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在上述收购过程中,武汉中恒集团曾于《收购报告书》中承诺"计划在本次收购的股权过户完成后一年内,将注塑业务相关资产及所持有恒生光电70%的股权注入深华发"。经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已明确表示从未放弃资产注入事宜的筹划,现正聘请中介机构对具体注资方案进行研究、分析和论证,待方案确定,即进入审批决策流程。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跟踪本次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从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尽快完成资产注入事项,切实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并将遵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
华发股份(
行情 股吧)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2日
(本文来源:
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