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在弦上 基金业"变法"已然箭在弦上思路隐现

2008-01-21 10:42:01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上海)     黑马推荐

  尽管修订后的《基金法》将有着怎样的变化,还要等到其正式颁布后才能最终知晓,但综合各界专家、业内人士的建言,《基金法》修订思路已经隐约可见。
  可以预期的是,“松绑”制约基金业发展的限制性规定,将成为此次修改《基金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对于那些过于宽松的部分,以及针对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很可能将通过进一步“收紧”对其加以规范和约束。

  ⊙本报记者 商文

  基金业“变法”已然箭在弦上。

  在刚刚结束的“2008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明确表示,推动《基金法》的修改将成为今年的工作之一。而此前,曾有消息称,《基金法》的修改工作已经启动。

  ○《基金法》角色转变

  不可否认,《基金法》的实施为我国基金业的快速规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提供了有力的推动。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现行《基金法》在基金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正在发生着变化。

  现行的《基金法》于2003年10月对外颁布,200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金法》颁布后,一系列配套的法规、规章迅速出台,建立起包括参与主体、市场准入、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监督管理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

  曾任《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首任组长的王连洲曾评价,现行的《基金法》以国家大法的形式确立了证券投资基金业在中国资本市场上独立的专属地位和作用,提高了基金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增强了有关方面对基金业发展的重视程度,提高了维护和促进的力度。

  在《基金法》结束了基金业混沌无序的局面后,中国基金业开始步入规范发展的“快车道”。截至2007年底,我国基金总规模超过2万亿份,基金持有人账户总数超过1.1亿户,基金净值超过3万亿元。伴随着规模的快速膨胀,基金开始成为证券市场中的第一大机构投资者,基金投资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比重已达28%。

  在基金业广度不断扩大的同时,行业深度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创新活动高潮迭起。首只ETF基金、首只转型基金、首只“封转开”基金、银行系基金开闸、QDII基金启航以及新产品和新业务不断出现,使得我国基金业焕发出了空前的活力。

  然而,行业规模的迅速扩大、创新活动的日益频繁,这些又都使得基金业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曾一度是行业发展强劲推动力的《基金法》,正在成为基金业获得更大发展的羁绊。

  王连洲指出,限于当时的社会环境条件和市场立法思维,现行的《基金法》在新的情况下暴露出了很大的局限性和缺憾。有些规定抑制、压缩了基金业市场化和开拓创新的空间,甚至不利于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因此,修改《基金法》,不仅必要,而且也很急迫。

  而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也表示,现行《基金法》的部分内容已不再完全适应当前基金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的需要。比如过高的市场准入门槛,不利于形成更充分的市场化竞争;过严的投资限制局限了基金管理人的运作空间;过于原则的条文不利于对违法违规及背信行为的查处。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修改《基金法》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桂敏杰说:“应当积极推动立法机关对《基金法》修改完善,并相应调整、补充和修改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则。”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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