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不允许证券公司开展专门投资于股指期货(专题 论坛)的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股指期货领域的,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示该投资范围与投资比例,用于套期保值,并经证监会核准;已经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要投资于股指期货,应当取得委托人同意,修改资产管理合同,并经证监会核准。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只能以套期保值的方式进行。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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