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从紧的货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12月21日起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提高到4.14%,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7.29%提高到7.47%,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具体水平见附表)。此次调整有利于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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