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下称:乐凯)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2007年12月18日收到商务部有关批复文件。
商务部在批复中同意乐凯将所持公司7%的股权转让给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柯达股份);同意外方投资者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13%的股权、柯达股份将所持公司7%的股权转让给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退出合资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原2003年10月29日签署的合作合同(技术许可协议除外)与原公司章程终止,公司相应变更为内资企业。
有关股权转让一些具体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相关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