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郑州模式”惹争议

2007-08-18 18:27:48 来源: 中国经营报   黑马推荐
  首批涉及47个、总共涉及143个村落的大规模“城中村”改造正在郑州推进,为加快该项工作的开展,郑州市政府近期又立新规,并深度介入其中。

  被人们称为“103号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以49条意见规定了郑州城中村改造的新模式,而正是其中土地转让方式的变化与土地面积的分配规则,引起了普遍争议。

新规触动各方利益

  业内人士分析,新规首先触动了先期介入城中村改造的开发商的利益。这些开发商以郑州本土企业为主,前期已经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很多投入还属于隐性成本难以量化,一旦整理出来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有可能为他人做了嫁衣,如何获得补偿却是未知数。 

  其次,新介入开发商的收益与原开发商可获收益无法相比。大致相当的投入,新介入者只能获得安置房和规定安置开发比以内的配套开发商品房用地面积,而后者则可以获得全部土地面积。

  第三,新规也触动了村民的利益。按照“103号文”第21条规定,安置开发比以外的土地纳入市政府统一收购储备,收益由市、区两级政府分成(比例待定),这意味着原本拥有这些集体土地的村民不能直接享受到土地的增值收益,而政府文件没有提及村民转变为居民后的生活保障与就业安排问题,直接影响到村民的未来生计。

  政府方面迟迟没有公布实施细则,8月2日举行的“中国城中村改造(郑州)高峰论坛”,却吸引了来自当地各城中村村委会及开发商代表,尽管由于政府代表缺席,对“103号文”的权威解读告吹,但会上会下的各种声音依然引人思索。

呼唤立法治标治本

  一位参加过郑州市政府“城中村改造工作会议”的人士告诉记者,改变土地出让方式为招拍挂,政府方面一是要贯彻执行国家新的土地政策精神,二是为了保护城市的健康发展。“政府担心一些实力有限的开发商拿1000万元左右就想改造一条村,后续资金跟不上,带来更大后遗症。”他说。

  而一位本地开发商私下推测,政府此举还有另一考虑:近几年不断有外地实力雄厚的企业到郑州找地,地价不断上涨,可以拿出来出让的土地却越来越少了,政府希望用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弥补国有土地储备的不足,“卖地生财”。

  有关报道显示,近两年郑州市土地供应总量严重萎缩,政府招拍挂出让土地量由2005年的1862亩锐减到2006年的598亩,今年预计也很难有大的增长,与此同时不时出现刷新成交价的所谓“地王”。僧多粥少,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弥足珍贵。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田土城教授提出,政府首先应当增强法制观念,至少要有地方立法,单靠行政力量很有限。

  参与过深圳大量城中村改造的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贺倩明也表示:“深圳相关政策非常宽松,但几年下来仍少有成功案例,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暂行办法没有完全体现深圳的客观实际,二是下级各区政府制订的规范文件和市里的文件有冲突,导致行政审批手续办理不顺畅,三是缺乏一个全国性的立法,法律规范之间有打架现象。”

  究竟该如何推进城中村改造,怎样处置集体土地,以维护多方合理利益?在全国各地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当前,这显然已是一个无法再回避的紧迫问题,日前不断被聚焦的“小产权房”根源也大半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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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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