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名典咖啡阳明路店女老板邵小兰,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随着宣判的结束,这个被法院查实诈骗金额高达2745万元的女老板,其背后非法集资手段也水落石出。18日,本报记者独家采访办案检察官,揭开了这起南昌市罕见的特大诈骗案的内幕。
案发:咖啡店女老板突然“蒸发”
2006年4月4日中午12时许,南昌市某银行职工李某来到位于南昌市阳明路上的名典咖啡阳明路店吃中午饭。因为李某和他的同事在这里吃午饭已经几年了,所以,咖啡店老板邵小兰见他们来都会主动从办公室出来迎接的,今天怎么没有见到老板邵小兰的身影呢?他担心发生携款潜逃这样的事情,因为他借给了她98万元,按照邵小兰的利息计算,应该还150万元。他拨打邵小兰的电话,但对方已经关机。
上班后,李某立即将邵小兰联系不上的信息告诉同在一处上班的办公室主任梁某,梁某也非常紧张,因为他也借给了邵小兰31万元,邵小兰几天前和他结算了本金和利息,并手写了一张38万元欠条给梁某,答应几天后一次性还清。
从下午三时开始,包括梁某及其王某在内的该银行11名工作人员轮流拨打邵小兰的手机,并交代咖啡店员工如见邵小兰上班,立即告知有急事找,但到下班之前仍没能联系上邵小兰。他们找到邵小兰家人,得到的答复是“她带着小孩出去旅游休假了,我们也联系不上”。
入套:近40名银行职工遭遇诈骗
找不到邵小兰本人,一些债主决定通过民事诉讼拿回自己所借出去的钱,因为邵小兰在南昌还有几套房子。于是,他们拿着由邵小兰亲手写的借条来到了法院,以民间借贷纠纷为诉讼理由将邵小兰告上法院。
然而法院也找不到邵小兰,开庭之前依法公告送达。2006年5月9日,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向邵小兰发出公告送达通知“本院受理原告蒋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06)东红民保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2006年5月31日,同样被邵小兰借走28万元的张某向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对于民事诉讼大部分受害者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2006年5月8日,银行职工李某、梁某等人带着同样借了钱给邵小兰的同事、朋友来到南昌市公安机关,反映邵小兰骗钱的情况,并要求公安机关将其缉拿归案。到2006年5月中旬,总共有58个受害者拿着邵小兰亲手写的借条,来到公安机关报案,其中就有38人是金融系统职工。
网易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