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跨区域输电价格调整须送审

2007-07-10 10:14:04 来源: 证券时报   黑马推荐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  国家电监会日前发布了《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暂行规定》。该规定旨在规范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行为,引导电网合理投资,促进跨区域电能交易和跨区域电网协调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跨区域输电价格制定或调整,由经营跨区域输电资产的电力企业提出申请,报国家电监会,同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也可要求电力企业上报跨区域输电价格调整的意见。

  规定要求,没有长期电量交易的联网工程,联网价实行单一制容量电价,由联网双方支付。价格水平以准许收入和联网容量为基础审核。对于具有长期电量交易的联网工程,联网价实行两部制电价。其中,联网容量电价以联网功能分摊的准许收入和联网容量为基础审核,由联网双方支付;联网电量电价以输电功能分摊的准许收入和长期电量为基础审核,由受电电网支付。

  根据规定,国家电监会定期对跨区域输电价格和输电损耗率进行校核,每三年调整一次。根据电力企业的申请,也可提前进行调整。此外,当影响输电价格的主要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其输电价格应进行重新审核。



 抓取器

网易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精彩推荐

今日网易财经看点



排行榜

今日网易科技看点


网易财经
主编信箱 热线:010-82558153 给网易提意见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网站地图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