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社会责任首先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那种“只管别人瓦上霜,不扫自己门前雪”的人,根本谈不上社会责任。企业家的本职工作是做好自己的企业。不应把追求利润与社会责任对立起来。
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社会责任感, 做任何事都要考虑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作为成功的企业家,应该承担更重的社会责任。人们这样要求他们并不为过。
但是,什么是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呢?人们的理解并不同。不少人认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就是当慈善家,赚了钱就捐赠。甚至把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家“唯利是图”的贪婪本性,捐钱多少成为评价企业家社会责任感的唯一标准,用一个慈善捐赠排行榜来引导企业家。这很可能把企业家引入歧途。
其实每个人的社会责任首先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那种“只管别人瓦上霜,不扫自己门前雪”的人,根本谈不上社会责任。企业家的本职工作是做好自己的企业。做好企业的标准是利润。所以,企业家追求利润最大化,并不是利欲熏心,而是在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把“利己”和“利他”对立起来,似乎只有“毫不利己”,才能“专门为人”。这正是我们把企业家追求利润与社会责任对立起来的原因。
市场经济是一个法制经济,也是一个讲道德的经济。企业家遵纪守法追求利润的过程与他们履行自己社会责任的过程完全是一致的。企业家只有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与劳务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些产品与劳务满足了社会的需求,增加了社会财富,这不正实现了社会责任吗?利润增加了,企业扩大了,提供的就是机会增加了,向政府交纳的税收也增加了,这不也是实现了社会责任吗?追求利润与社会责任是统一的。那些在自己致富过程中促进了经济发展,带动其他人致富的企业家就是承担了最大社会责任的企业家。
如果只把捐赠作为社会责任的标准,甚至造成一种不捐赠就是“为富不仁”的舆论,这对企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中国的民营企业普遍并不大,且融资困难,急需用于发展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当务之急不是大量捐赠,而是用于企业发展。我们经常引以为榜样的洛克菲勒、福特、卡内基、比尔·盖茨、巴菲特等人都是在企业非常成功,有了大量资金后才建立基金会,向社会捐赠的。如果他们在成功之前就大量捐赠,恐怕也难以成为世界级大企业家。用美国企业家捐赠的规模来指责中国企业家缺乏社会责任感是不切实际的,正如指责一个没有能力的孩子不去见义勇为一样。
企业把钱用于发展正是在承担社会责任。其一是把资金投入技术创新,既增强了企业本身的竞争力,又促进了社会进步。一个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溢出效应”,即能给社会带来好处。这比把钱用于捐赠有意义得多。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曾经是一个垄断了美国电讯行业的大公司。它尽管没有建立从事慈善捐赠的基金会,但却建立了贝尔实验室。这个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使我们有了从收音机到电视,从晶体管到超导的各种产品。它对社会的贡献决不亚于一个基金会。同样,我国的华为公司在慈善排行榜上没有名列前茅,但它把资金用于技术开发。这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比捐赠要有意义得多。
其二是把资金用于提高本企业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改善自己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社会负责,首先要对自己的员工负责。那些苛待自己的员工而把钱用于捐赠的企业家决不是慈善家。说得难听点,他们是在沽名钓誉,是在玩“噱头”。善待自己的员工既是一种激励机制,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提高自己员工的生活水平本身就是善举。当年的福特公司是先在自己企业中支付给员工高于市场工资两倍多的工资,而后才建立福特基金会的。
而且,社会责任也不仅仅是扶贫、资助困难学生等等。社会上的贫困问题从根本上说要靠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来解决。在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尚不完善,许多低收入者面临实际困难时,企业家伸出援助之手是值得称赞的,也是必要的。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更主要的是从事有益于整个社会的事业。洛克菲勒办芝加哥大学,斯坦福办斯坦福大学,李嘉诚办汕头大学,包玉刚办宁波大学,邵逸夫在许多高校捐建的图书馆、楼房,比单纯的扶贫更有意义。美国的许多基金会资助教育、科研、医疗、艺术等社会公益事业,并不以扶贫为目的。扶贫仅仅是出于同情心,或个人道德上的完善,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才是更高层次上的取之社会,回报社会。
成功的企业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是一个历史进步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洛克菲勒这些慈善家也是在极为成功后才回报社会的。今天中国企业家的任务首先是做好企业。社会也不应该想方设法鼓励或“逼迫”他们捐赠,而是应该为他们事业成功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这正是我一直反对奢谈社会责任的原因。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达则兼济天下”的思想。我想,随着中国企业的成功和经济发展,一定会涌现出洛克菲勒、比尔·盖茨这样的慈善家。不过路要从做好自己的企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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