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将增添新盈利渠道,从中获得丰厚收益
昨日,证监会就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公司债的推出,券商固定收益业务将新增加一种盈利渠道,固定收益有望大幅增长。
专家预测,公司债券市场一旦形成,其融资规模将直逼股票市场,中国资本市场目前的“跛脚”状况也有望获得大改观。据悉,目前市场各方面均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很多券商更是早已未雨绸缪,积极备战。
“公司债的发行方案正式出台后,券商就迎来承销这些项目的黄金时期。”国海证券固定收益部杨永光认为,对券商承销部门来说,随着公司债的推广,承销债券收益将极为可观。据了解,一般企业债的承销费率在承销额度的1%-3%之间,视承销规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相比企业债,公司债的审批手续简单快捷,一旦推出,规模将会加速增长,这将成为券商一个新的盈利渠道,为券商带来一块巨大的市场蛋糕。除了承销费之外,券商也十分看重承销企业债的增值空间。
业内人士表示,长期来看,发行债券的成本优势是明显的,因为直接融资总能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但在升息预期下,的确会导致债券发行成本的上升。不过,一般不会高于一年期贷款利率,由于公司债年限较长,仍能吸引上市公司通过公司债的方式融资。此外,就上市公司而言,多了一个融资渠道,对增加公司融资规模也十分有利。
东海证券固定收益部相关人士表示,公司债的推出弥补了短期融资券和长期企业债之间的空白,公司债推出初期,规模可能较大,监管层出于风险防范和顺利推进的考虑,会选择一些大型上市公司进行试点。如果采取抵押担保形式,相关产品的期限可能比企业债短一些,收益率和风险也相对高一些。
综合而言,这将给券商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影响:其一,增加了收益。由于过去企业债的规模有限,券商从中获得的收益较少,随着公司债规模的不断扩大,券商的收益也有望提高;其二,券商作为主承销商,其评估和销售能力将受到考验。券商将选择资质更优质的公司及提高销售手段和能力,以避免发行失败的风险;其三,券商作为受托管理人,其责任加大。受托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并在债券发行前取得抵押权、质押权,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当预计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人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等,以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分析人士认为,公司债发行后,参与主体应该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包括注重长期投资的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如发债主体为大型上市公司,投资者认购将比较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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