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采用外扣法,基金公司需在三个月内调整完毕
证券时报记者 程林
本报讯 记者获悉,中国证监会基金部日前给所有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下发通知,要求修改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从本周开始,基金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的费用将逐步规范,同等金额条件下,投资者每次购得的份额将会上升。
证监会在通知中要求,为更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统一规范基金认购费用及份额计算办法,基金公司今后统一采取外扣法。
证监会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通知下发之日起按照外扣法对所管理的基金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并在三个月内调整完毕。
一位基金公司人士对记者分析,以前基金公司采用内扣法,比如认购1000份基金,认购费率为1%,确认认购金额公式为:1000-1000*1%,而使用外扣法后,确认认购金额公式为:1000/(1+1%)。使用外扣法认购基金,投资者每认购100万份可以省下近100块钱,对基金来说,影响就比较大了,假设是100亿发行规模,影响的差价金额就有近100万了。
一家基金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司已于日前收到通知,目前正在做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和信息披露工作。该人士表示,在国外基金业,一般在计算基金认购金额时有外扣法和内扣法两种,但因为外扣法用除法而内扣法用乘法,为了计算方便,国内基金公司系统大多采用内扣法的方式。该人士表示,两种计算方法的差额,过去也不是归基金公司所有,而是作为营销时的费用支出给托管银行和券商了,采用外扣法后,虽然影响单位金额不大,但确实是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该负责人分析,之所以修改计算方法,与最近基金发行热也有很大关系,以前一只基金平均只发一二十亿,差额只有几十万,还比较小,现在基金发行动辄100亿,那对持有人来说就是100万的差额;以嘉实策略(净值持仓)增长基金为例,419亿的首发规模,就是400多万的差额;而以每年的持续销售来看,影响的部分就更大,估计一年约有3000多万的差额。所以,证监会此时出台规范的通知,对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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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湖北武汉网友 ip:221.234.251.*:
认购应该免费,而赎回应该收至少5%
网易湖北武汉网友 ip:220.249.64.*:
早就该改了。认购的手续费那部分也要收认购费用,毫无道理!!!
小知识:
募集资金在首次募集期间的利息归入投资人净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费用计算结果、认购份额结果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取得的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内扣法是针对实际认购金额,即净投资额的。公式如下(单个基金的具体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以其《发售公告》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利息=认购金额×同业存款利率×(天数/365)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本基金100,000元,认购费率为1%,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0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采用外扣法:
净认购金额=100,000/(1+1%)=99,009.90元
认购费用=99,009.90×1%=990.10元
认购利息=10元
认购份额=(100,000-990.10+10)/1.00=99019.9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元本金可得到99019.90份基金份额
如果采用内扣法: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000×1%=99000
认购费用=100000×1%=1000
认购利息=10元
认购份额=(100000-1000+10)/1=99010
两者相差9.9个份额,采用外扣法的话,投资者利益可以得到很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