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人民币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自中国人民银行下达备案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内分两次发行,每次发行3.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发行利率及承销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并与承销商协商确定,主承销商为华夏银行 ( 行情 论坛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还款来源以公司实现的利润、折旧费、净现金流量以及在银行融资偿还。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3月19日上午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